
天津城镇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下的: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
具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如2021年天津市政府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1、滨海新区:BH1-BH6综合地价分别为:10.5万/亩、9.0万/亩、7.7万/亩、5.9万/亩、5.3万/亩、4.8万/亩;
2、东丽区:DL1-DL5综合地价分别为:27.2万/亩、17.1万/亩、14.3万/亩、9.2万/亩、7.3万/亩;
3、西青区:XQ1-XQ4综合地价分别为28.6万/亩、20.6万/亩、14.7万/亩、9.7万/亩;
4、津南区:JN1-JN7综合地价分别为30.1万/亩、21.5万/亩、15.7万/亩、14.2万/亩、13.3万/亩、10.1万/亩、9.6万/亩;
5、北辰区:BC1-BC5综合地价分别为29.1万/亩、17.5万/亩、16.2万/亩、10.7万/亩、8.1万/亩;
6、武清区:WQ1、WQ2综合地价分别为4.5万/亩、3.7万/亩;
7、宝坻区:BD1、BD2综合地价分别为4.5万/亩、3.7万/亩;
8、宁河区:NH1、NH2综合地价分别为4.3万/亩、3.4万/亩;
9、静海区:JH1-JH3综合地价分别为5.2万/亩、4.1万/亩、3.4万/亩;
10、蓟州区:JZ1-JZ3综合地价分别为6.3万/亩、4.8万/亩、3.4万/亩;
(一)房屋价值补偿
补偿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项:即计算补偿金时将公摊补助面积计算在内一同作价。
(二)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
参照以上标准,仅支付12个月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与产权交换式搬迁费标准相同。
(三)其他补偿项目
对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只要符合条件,也享受各种困难补助、拆迁奖励、停产停业损失,及房屋专修、家电移机补偿等。
1、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
目前,集体土地征收矛盾越来越突出,我国还没有专门制定一项为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规范性的法律、法规,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仍散见于土地管理法及地方性 法规,但补偿标准较低,显然不符合实际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国家相关法制部门正在制定当中,具体什么时间实施,尚不可知。为便于做好拆迁工作,各县市在参照 国家法规情况下,因地制宜,自行制定并提高了相应的补偿标准,如河北省出具了冀政(2008)32号文件。农村征收拆迁包括农用地和宅基地两个方面,下面 一一分述:
2、农村宅基地房屋补偿
因国家正在抓紧制定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新标准,目前仍按生效的法律、法规 进行补偿,宅地地上房屋仅作为附着物予以补偿。相信新的法规出台后,可能完全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项目予以赔偿,再次我们将拭目以待。在这里我只是简 单估算应该补偿项目:
1、宅基地补偿费;
2、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
3、安置费和搬迁费;
4、困难补助和奖励;
5、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
6、非住宅房屋 营运损失补偿等。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