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条例

2022年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最新【全文】
2022年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最新【全文】(2022年5月26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第三章社会信用信息征集与披露第四章社会信用信息应用第五章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第六章信用服务行业规范与发展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信用监督管理,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根据有关
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2022最新【全文】
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2022最新【全文】(2022年1月11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兴制造业、推进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应当遵循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创新引领、开放带动、统筹推进、区域协同、重点突破的原则。第三条县级
湖北省畜牧条例2022修正【全文】
湖北省畜牧条例2022修正【全文】(2014年11月27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22年5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集中修改涉及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品种选育第三章畜禽养殖第四章污染防治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第五章质量安全第六章保障措施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
2022年湖北省邮政条例修正【全文】
2022年湖北省邮政条例修正【全文】(2014年5月29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11月29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1年7月30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集中修改、废止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2年
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2022修正【全文】
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2022修正【全文】(2009年9月24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6月3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集中修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2年5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集中修改涉及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
吉林省道路运输条例2022修订版
吉林省道路运输条例2022修订版(2006年9月29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11月26日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改根据2021年9月28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十次会议《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改)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
2022年吉林省水路交通条例修改【全文】
2022年吉林省水路交通条例修改【全文】(2013年7月26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9月28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十次会议《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改)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水路运输第三章港口建设与经营第四章航道建设、养护与保护第五章水上交通安全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水路交通活动,
辽宁省专利条例2022修正【全文】
辽宁省专利条例2022修正【全文】(2013年11月29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22年4月21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等10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促进专利运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
2022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修正【全文】
2022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修正【全文】(1995年1月20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6月30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0年3月30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出版管理规定〉等27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0年11月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全文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全文(2020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及其相关活动。第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修正【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修正【全文】(1990年10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1995年11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9年11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
2022年山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修正【全文】
2022年山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修正【全文】(2011年9月23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9月30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山西省公民献血条例》等六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运
长治市电动车管理条例2022最新【全文】
长治市电动车管理条例2022最新【全文】(2021年8月27日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2021年11月25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动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
2022年山西省政务数据管理与应用办法全文
2022年山西省政务数据管理与应用办法全文(2020年11月27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促进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开发应用,提高数据要素配置效率,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政府宏观决策、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政务数据的目录编制、采集汇聚、共享开放、开发应用、安全保障等活动,适用本办法。涉
太原市农村自建房管理服务条例2022全文
太原市农村自建房管理服务条例2022全文(2021年12月6日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通过2022年1月15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用地管理第三章建设管理第四章用作经营场所管理第五章服务保障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自建房管理和服务,保障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乡村振兴,
河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22修正
河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22修正(2000年7月30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05年1月9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第二批废止地方性法规中若干行政许可规定的决定》修正根据2010年7月30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5年7月24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河北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2022修正【全文】
河北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2022修正【全文】(1989年3月14日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1994年6月28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正根据2021年9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北省技术市场条例〉等十四部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定本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的地位和职责,保障工会依法行使权利并
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2022修正【全文】
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2022修正【全文】(2017年7月26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11月29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府支持和保障第三章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第四章企业主体第五章技术交易与服务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
天津市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若干规定2022全文
天津市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若干规定2022全文(2022年1月7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规范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行为,推进法治化市场建设,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场主体登记及其管理等活动。第三条市和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市场主体的登记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北京市禁止赌博条例2022修正【全文】
北京市禁止赌博条例2022修正【全文】(1990年9月8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4月16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北京市禁止赌博条例〉的决定》修正根据2010年12月23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根据2016年11月25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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