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条例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修正【全文】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修正【全文】(2003年7月11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2月14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1月14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
2022年昆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修正【全文】
2022年昆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修正【全文】(2012年10月31日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12年11月29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根据2017年6月29日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7年7月27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的《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昆明市机动
2022年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修正【全文】
2022年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修正【全文】(2006年11月30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1月13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二十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1年12月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
2022年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最新【全文】
2022年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最新【全文】(2021年12月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评价第三章审查第四章跟踪评价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从源头上预防、减轻规划实施对环境的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2022年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最新【全文】
2022年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最新【全文】(2021年10月25日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2021年12月2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市场环境第三章政务环境第四章人文环境第五章法治环境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高质量
2022年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正【全文】
2022年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正【全文】(2012年3月29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3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了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2022年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全文】
2022年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全文】(1998年11月21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1年1月14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选举机构第三章参加选举村民的登记第四章候选人的产生第五章选举的方式、方法和当选第六章罢免、辞职、职务终止和补选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完善村
2022年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全文】
2022年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全文】(1996年11月28日湖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3年7月25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成员由选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由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各级人民政府应
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全文最新2022
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全文最新2022(1999年9月8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1年5月20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选举工作机构第三章选民登记第四章候选人的产生第五章选举程序和办法第六章罢免、辞职与补选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根据《
2022年江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最新【全文】
2022年江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最新【全文】(2011年5月27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选举工作机构第三章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第四章候选人的产生第五章选举程序第六章辞职、罢免、职务终止和补选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民委员会选举,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修订版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修订版(1990年6月16日江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1995年6月30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次修订1997年6月20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02年7月29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次修订2009年3月27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2022年新法规
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2022年新法规(2012年5月25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18年5月31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三章前期物业管理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第五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
2022年江西省审计条例修正【全文】
2022年江西省审计条例修正【全文】(2012年9月27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2018年5月31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审计对象与审计内容第一节财政收支审计第二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第三节公众资金审计第四节企业事业组织和金融机构审计第五节其他事项审计第三章审计计划与审计实施第四章审计结果与审计整改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
2022年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全文】
2022年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全文】(2018年11月23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预防第三章检疫第四章除治第五章保障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防治林业有害生物,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
2022年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最新【全文】
2022年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最新【全文】(2018年11月23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防治标准和规划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四章防治措施第一节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第二节工业污染防治第三节扬尘污染防治第四节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第五节其他污染防治第五章联合防治和污染天气及突发事件应对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
2022年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正【全文】
2022年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正【全文】(2009年6月20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7月28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等九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0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规的决定第
2022年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最新修订
2022年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最新修订(1995年12月30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4月4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6月26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0年8月21日安徽省第十一届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修正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修正(2002年9月3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9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4年1月13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6年1月14日浙江省
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2022修正【全文】
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2022修正【全文】(2011年5月25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等二十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农产品产地第三章农业投入品经营第四章农产品生产第五章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第六章农产品经营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
2022年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修正【全文】
2022年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修正【全文】(2017年9月24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等二十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和保护第三章开发利用第四章采砂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河道管理和保护,规范开发利用,保障防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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