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释义: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释义: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释义】本条是关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规定。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以前,又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行政复议机关同意从而终结行政复议活动的制度。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生重大事故隐患,依照前款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保障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的规定。【条文释义】安全生产必须有一定的资金保证,用于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改善劳动者的劳动条件,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否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将很难实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不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协作的规定。【条文释义】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化大生产的扩大,生产经营单位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一个单位安全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五十条第五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事故抢救职责的规定。【条文释义】本法第5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按照这一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但负有采取各种措施、防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工伤社会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的规定。【条文释义】本条是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承担的责任。【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中的劳动安全必备事项以及禁止订立非法协议的规定。【条文释义】为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从业人员的知情权和建议权的规定。【条文释义】知情权和建议权是从业人员重要的安全生产权利,是保护从业人员生命健康权的重要前提,有必要在法律中作出明确规定。一、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有关知情权依照本条规定,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从业人员的批评、检举、控告和拒绝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等权利的规定。【条文释义】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的紧急处置权及其保护的规定。【条文释义】为保护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赋予特定情况下从业人员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释义: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释义: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土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三)蔬菜生产基地;(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释义: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释义: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维护排灌工程设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防止土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污染土地。【释义】本条是关于耕地质量保护的规定。一、排灌工程设施,是为灌溉农田、排泄水流而兴修的水利工程设施。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我国是一个多灾害的国家,水灾、旱灾经常发生,水利设施的建设对农业生产来讲是必不可少的,直接影响到农业生产的产量,是取得高产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释义: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释义: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释义】本条是关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何处理行政复议和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释义: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释义: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行政复议,适用本法。【释义】本条是关于涉外行政复议的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我国领域内进行行政复议,应当适用本法。适用我国的行政复议法是国家主权原则在行政复议中的具体体现。主权是一个国家对外的权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依照本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释义: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释义: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释义】本条是关于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行政机关不得自行取证的规定。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因产生行政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已经作出。而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在行政程序的基本规则是应当首先调查取证,在证据确定充分后,行政机关才能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对此,我国目前尽管尚无行政程序法予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六十条第六十条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管,提出意见。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生产经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义务的规定。【条文释义】很多被派遣劳动者在生产经营单位的一线岗位从事生产活动,这部分劳动者承受较大的人身风险,但其合法权益经常得不到有效维护。2012年劳动合同法修订时增加了保护被派遣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三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下同)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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