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第九十九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第九十九条内容、主旨及释义
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第九十九条内容、主旨及释义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

律科服务助手

微信号:13400724354
长按保存图片
在微信中扫一扫打开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