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头条
2023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最新【全文】
2023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最新【全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12月19日水利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预防和治理生产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和审批、方案实施、设施验收
2023年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最新【全文】
2023年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最新【全文】(《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20年12月24日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
2023年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最新【全文】
2023年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最新【全文】(《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已经2021年6月11日第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保障领域行政处罚程序,确保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
2023年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最新版【全文】
2023年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最新版【全文】(2021年1月26日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以下简称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保障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农户家庭承包经营
2023年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修订【全文】
2023年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修订【全文】(2020年1月14日农业农村部令2020年第1号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2021年12月21日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4号修订,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业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和监督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
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修订【全文】
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修订【全文】(2012年8月14日农业部令2012年第7号公布,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
2023年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最新【全文】
2023年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最新【全文】(2005年8月18日公安部令第79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安机关信访工作,维护公安机关信访秩序,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保持公安机关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根据《信访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畅通信访渠道,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投诉请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第三条公安机关信访
2023年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最新版【全文】
2023年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最新版【全文】(2012年12月14日公安部令第126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设置和保障第三章收拘第四章管理第五章生活卫生第六章通信、会见、询问第七章请假出所第八章教育第九章解除拘留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拘留所的设置和管理,惩戒和教育被拘留人,保护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拘留的顺利执行,根据《拘留所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
2023年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修正【全文】
2023年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修正【全文】(2010年2月3日公安部令第112号发布根据2016年1月14日公安部令第136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对保安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安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保安服务活动依法
2023年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最新【全文】
2023年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最新【全文】(1995年3月6日公安部令第24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条为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租赁房屋,是指旅馆业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第三条公安机关对租赁房屋实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第四条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治安保卫委
2023年公安机关警戒带使用管理办法最新【全文】
2023年公安机关警戒带使用管理办法最新【全文】(1998年3月11日公安部令第34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规范警戒带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公安机关依法有效履行职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警戒带,是指公安机关按照规定装备,用于依法履行职责在特定场所设置禁止进入范围的专用标志物。第三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特定场所履行职责时,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使用警戒带。其他任何单
2023年机动车登记规定最新【全文】
2023年机动车登记规定最新【全文】(2021年12月17日公安部令第164号发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动车登记第一节注册登记第二节变更登记第三节转让登记第四节抵押登记第五节注销登记第三章机动车牌证第一节牌证发放第二节牌证补换领第三节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第四章校车标牌核发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登记,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全文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全文(2022年1月1日海关总署令第256号公布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关对综合保税区的管理,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
2023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最新【全文】
2023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最新【全文】(2022年11月28日生态环境部令第27号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强化精准治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水、大气、噪声、土壤等污染防治法律,以及地下水管理、排污许可管理等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包括依法确定的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
2023年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最新【全文】
2023年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最新【全文】(2022年4月6日生态环境部令第26号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尾矿污染环境,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尾矿的污染环境防治(以下简称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伴生
202年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全文
202年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及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登记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2023年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最新【全文】
2023年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最新【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危险废物及其监督管理活动。转移符合豁免要求的危险废物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在海洋转移危险废物的,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跨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引渡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引渡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以下称双方),在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促进两国在打击犯罪方面的有效合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引渡义务双方同意根据本条约的规定,应对方请求,相互引渡在一方境内发现的被另一方通缉的人员,以便对其进行刑事诉讼或者执行刑罚。第二条可引渡的犯罪一、只有在引渡请求所针对的行为根据双方法律均构成犯罪,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
2023年省部级退休年龄规定最新 省部级干部退休后享受什么待遇?
2023年省部级退休年龄规定最新干部离休退休年龄的界限,考虑到当前干部的实际状况和接替条件,应当规定:担任中央、国家机关部长、副部长,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书记、省政府省长、副省长,以及省、市、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干部的,正职一般不超过65岁,副职一般不超过60岁。担任司局长一级的干部,一般不超过60岁。退休年龄-正国级70岁:大概是75周岁左右,要根据一届中央、人大、
2023年厅级干部退休后享受什么待遇?厅级干部退休后待遇一览
2023年厅级干部退休后享受什么待遇?关于省部级干部退休后待遇一览,厅级干部退休后享受什么待遇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今天小源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正省部级级:每人平均一年的福利、津贴等(不包括退休金、级别待遇开支)一百一十二万三千多元;副省部级:每人平均一年的福利、津贴等(不包括退休金、级别待遇开支)九十三万七千二百多元。2、在住房方面。3、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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