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规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2025全文
民政部关于印发《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4〕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已经2024年10月12日民政部第21次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民政部2024年10月24日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2025全文第一条为规范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标准体系2025全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标准体系》的通知建标〔2024〕79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等决策部署,推进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的标准化、体系化建设,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改发〔2020〕73号)等有关要求,我部组
边境旅游管理办法2025全文
边境旅游管理办法2025全文(文化和旅游部、外交部、公安部、海关总署令第12号)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扩大我国旅游业的对外开放,促进边境地区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增进同毗邻国家人民的交往和友谊,完善边境旅游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边境旅游,是指符合条件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办法2025全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办法2025全文(2025年4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5年第3号公布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行为,维护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信访工作办法2025全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信访工作办法2025全文(2025年4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5年第2号公布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落实新时代信访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领域信访工作,践行监管为民理念,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依据《信访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金融监管
重要军工设施保护条例2025全文
重要军工设施保护条例2025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重要军工设施的安全,保障重要军工设施的使用效能和军工科研、生产、试验、存储等活动的正常进行,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重要军工设施,是指承担国防科研生产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直接用于重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试验、存储等活动的下列建筑、场所和装置:(一)科研
农业农村标准化管理办法2025全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7号《农业农村标准化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1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局长罗文 2024年1月10日农业农村标准化管理办法2025全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农村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种植业、林草业、畜牧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2025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5号《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决定》已经2024年1月12日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部长蓝佛安 2024年1月23日    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决定财政部部务会议决定,对《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作出修改:一、将第十二条第三款修改为:“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2025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已于2024年1月12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2007年9月25日海关总署令第166号公布、根据2014年3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218号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同时废止。署长俞建华     2024年1月22日
税务违法案件公告办法2025全文
税务违法案件公告办法2025全文(1998年9月28日国税发〔1998〕156号文件印发自1998年9月28日起施行根据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修正)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监督税务稽查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税务机关以公告文体或者其他形式将已经生效的税务违法案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2025全文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2025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缴费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实施办法2025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6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实施办法》已经2024年2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长金壮龙   2024年2月26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实施办法2025全文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行政复议工作,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
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2025全文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的通知国能发安全规〔2024〕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有关电力企业:为了有效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风险,建立以科学防范为导向、流程管理为手段、全过程闭环监管为支撑的电网安全风险管控机制,保障
水利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5全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水利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规〔2024〕17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水利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切实提高中央资金安排使用的科学性、精准性、规范性,有效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的相关规定,我们制定
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25全文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金规〔2024〕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方金融管理局:现将《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金融监管总局          2024年12月31日  &e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2025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11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度第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2019年11月26日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2025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单位、个人依法检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2025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2025年2月17日经市场监管总局第2次局务会议通过2025年2月23日市场监管总局令第97号公布自2025年4月15日起施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一、将规章名称修改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二、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经国家宗教局按规定程序修订通过2025年1月18日国家宗教局令第23号公布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外国人,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是指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按照其宗
广告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25全文
广告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25全文(1996年8月29日国税发第148号公布自1996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6年5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0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第二次修正)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广告市场个人所得税的征
公证档案管理办法2025全文
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公证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司发〔202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档案局:为完善公证档案管理制度,有效保护和利用公证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对《公证档案管理办法》(1988年3月18日(88)司发公字第062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司法部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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