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规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最新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最新(2016年10月8日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通过2016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公布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加快转变政府的投资管理职能,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
信访工作条例最新全文
信访工作条例最新全文(2022年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信访工作。第三条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
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全文
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新时代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党的农村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政治意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最新全文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最新全文第一条为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的问责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落实党组织管党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文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文(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党内监督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最新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信念坚定、为民服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全文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全文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
物业管理条例最新版
物业管理条例最新版(2003年6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根据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最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部   长   尹蔚民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最新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最新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最新(2001年9月11日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号公布根据2005年3月22日《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5年4月3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9年12月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订根据2019年12月3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四次修订)
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最新
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最新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自行招标行为,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含经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24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2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1号根据2013年3月11日《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第23号令修正为建立公正、高效的招投标投诉处理机制,规范招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最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最新(2000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8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森林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全文(2003年12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5号公布根据2010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科技文化交往,维护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制定本条例。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规定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规定(2018年5月2日国务院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2018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就业创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适用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2024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2024(2018年6月20日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2018年7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1号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第三条国家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活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修订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修订(2004年9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5号公布根据2018年8月1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经济普查,保障经济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经济普查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
征兵工作条例最新版
征兵工作条例最新版(1985年10月24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根据2001年9月5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征兵工作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2023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759号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征兵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征兵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
国务院工作规则最新全文
国务院工作规则最新全文(2023年3月17日国务院第1次全体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二、国务院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2024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2024第一条为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各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年度考核。第三条考核工作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国务

律科服务助手

微信号:13400724354
长按保存图片
在微信中扫一扫打开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