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规

2023年初次信访事项办理办法最新【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访局(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人民团体信访局(办、处),中央管理的有关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信访处(办):为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国家信访局研究修订了《初次信访事项办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国家信访局2022年7月17日2023年初次信访事项办理办法最新【全文】为加强初次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规范工作程序,
2023年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最新【全文】
2023年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最新【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的实施,保障和监督烟草专卖局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各级烟草专卖局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最新
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知识产权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等要求,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最新【全文】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最新【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行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称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
2023年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最新版【全文】
2023年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最新版【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中央企业规范投资管理,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更好地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和《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3号)
2023年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最新版
2023年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消防工程师的管理,规范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行为,保障消防安全技术服务与管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消防工程师,是指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和消
2023年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最新【全文】
2023年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最新【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规范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活动,有效控制和消灭动物疫病,提高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水平,促进动物及动物产品贸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评估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是指具有天然屏障或者采用人工措施,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发生
2023年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最新【全文】
2023年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最新【全文】(2020年1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生产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生产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以下简称《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
2023年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最新【全文】
2023年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最新【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证券公司股权管理,保护证券公司股东、客户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第三条证券公司股权管理应当遵循分类管理、资质优良、权责明确
2023年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最新【全文】
2023年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最新【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加强股权管理,提高股权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进行股权托管,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托管是指商业银行与托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委托其管理商业银行股东名册,记载
2023年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最新版
2023年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最新版(2019年8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许可,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和便民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第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023年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最新【全文】
2023年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最新【全文】第一条为了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儿童,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网络从事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等活动,适用本规定。第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布、传播侵害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的信息。
2023年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最新【全文】
2023年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最新【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实现项目预期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田建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为支持农业可持续发展,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安排资金对农田进行综合治理和保护的活动。本办
2023年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最新【全文】
2023年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最新【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范渔业船舶检验行为,保障渔业船舶检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渔业船舶检验活动及从事渔业船舶检验活动的机构和人员的管理适用本规定。前款所称渔业船舶检验,是指对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的强制检验。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渔
2023年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最新【全文】
2023年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最新【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机关鉴定人资格登记管理工作,适应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司法公正的需要,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安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公安机关鉴定人(以下简称鉴定人),是指经公安机关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鉴定人资格证书并从事鉴定工作的专业技
2023年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
2023年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使用道路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及相关活动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应当
2023年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最新版
2023年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落实税收法定,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税务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税收规范性文件,是指县以上税务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规定程序制定并发布的,
2023年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最新【全文】
2023年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最新【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单项资产、资产组合、企业价值、金融权益、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和财政部门对
2023年国土资源行政应诉规定最新版【全文】
2023年国土资源行政应诉规定最新版【全文】第一条为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应诉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参加行政诉讼活动,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
2023年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修订【全文】
2023年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修订【全文】(1996年6月18日民行发〔1996〕17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根据2010年12月27日《民政部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凡涉及地名的命名与更名、地名的标准化处理、标准地名的使用、地名标志的设置、地名档案的管理等行为,均适用本细则。第三条《条例》所称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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