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平市黑土地保护条例最新修订【全文】

2023年四平市黑土地保护条例最新修订【全文】

来源:律科网整理
2023-09-20 19:36:16

  2023年四平市黑土地保护条例最新修订【全文】

2023年四平市黑土地保护条例最新修订【全文】

  (2021年7月27日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1年9月28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

  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保护黑土地资源,防止黑土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黑土地保护。

  本条例所称黑土地,是指拥有黑色或暗色腐殖质表土层、性状好、肥力高的优质土地,包括黑土、黑钙土、草甸土、暗棕壤、棕壤、白浆土、水稻土等土壤类型。

  第三条 黑土地保护应当坚持合理规划、保护优先、用养结合、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数量与质量并重原则,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承包者与经营者实施、社会参与的长效保护机制。

  第四条 单位和个人有保护黑土地资源的权利和义务,有权对破坏黑土地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履行黑土地保护职责:

  (一)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推进黑土地保护工作,编制黑土地保护规划,制定和贯彻落实黑土地保护措施,加强黑土地保护宣传教育,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表彰和奖励在黑土地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年度黑土地保护情况等;

  (二)乡(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集体所有的黑土地保护工作,落实黑土地保护政策及措施,组织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等。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履行黑土地保护职责:

  (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划定黑土地边界,建立黑土地档案和数据库,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依法进行现场检查、实地勘探、调查取证,并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纠正等;

  (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建立黑土地监测站(点),监督黑土地土壤环境和数量、质量变化情况,指导实施测土配方施肥以及采取农艺、生物和工程等措施,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依法进行现场检查、实地勘探、调查取证,并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纠正等;

  (三)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完善农田林网体系建设,配合乡(镇)人民政府更新改造防护林,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依法进行现场检查、实地勘探、调查取证,并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纠正等;

  (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黑土地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制定黑土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对涉及黑土地利用的规划和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等;

  (五)水主管部门对黑土地中的坡耕地、风蚀沙化地、侵蚀沟进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在河流、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以及黑土地侵蚀沟的沟坡和沟岸营造植物保护带等;

  (六)财政主管部门落实黑土地保护经费投入,拨付黑土地保护奖励、补贴和补偿资金等。

  第七条 检察机关、社会组织可以依法对破坏黑土地资源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通过村民会议将黑土地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承包者、经营者依法合理使用黑土地,发现破坏黑土地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九条 黑土地承包者、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与黑土地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村规民约,自觉对黑土地进行养护,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现场检查、实地勘探、调查取证等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 实行多样化、差异化的黑土地分类保护技术模式:

  (一)实行秸秆覆盖还田免耕、秸秆深翻还田或者休耕、轮作等保护黑土耕地;

  (二)实行自然恢复、人工修复等保护黑土林地;

  (三)实行人工种草、划区轮牧、围栏封育等保护黑土草地;

  (四)实行植被恢复、有害生物防治等保护黑土湿地。

  第十一条 实行严格的黑土耕地保护措施:

  (一)鼓励、支持黑土耕地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开展土地平整,实行规模化经营、机械化耕种;

  (二)鼓励、支持黑土地承包者、经营者使用符合标准的有机肥、堆沤肥和生物可降解农用薄膜;

  (三)建设防护林和农田水利设施;

  (四)其他可以采取的保护措施。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黑土地保护工作体制:

  (一)建立健全田长制。建立县(市)区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包承包者的田长制。田长制的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二)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逐级签订黑土地保护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等内容,考核评价结果适时向社会公开;

  (三)建立健全督查制。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黑土地保护督查制度,将督查结果纳入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和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 占用黑土地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耕地改良、高标准农田建设、被污染耕地的治理、土地复垦和绿化等。

  第十四条 造成黑土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黑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责任人无法认定的,由土地使用权人进行风险管控和修复。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黑土地上从事下列行为:

  (一)盗挖黑土;

  (二)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三)损坏、擅自变动黑土地质量监测站(点)永久性标志和基础设施;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第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条例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3年四平市黑土地保护条例最新修订【全文】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在线法律咨询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解决?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解答 5016

相关资讯

2024年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最新 ​
2024年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最新 ​
2024-11-28
1
九江市物业管理条例2024最新版
九江市物业管理条例2024最新版
2024-11-28
7
金华市物业管理条例2024最新版
金华市物业管理条例2024最新版
2024-11-28
7
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2024
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2024
2024-11-28
2
甘南藏族自治州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最新2024
甘南藏族自治州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最新2024
2024-11-28
2

最新咨询

我有一个案子是不当得利我起诉到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人民法院说我的证据不足我改怎么办回
第一:企业2018年就当时的社会经济及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了“年薪制人员到龄退出实施办法”,确定了四条到龄退出的条件:1、该公司的总裁助理、业务总监、公司直管的党政正职及公司职能部门正职,男性满57周岁,女性满52周岁;2、其他适用范围人员,男性满56周岁,女性满51周岁;3、本办法印发前原执行或参照E及D层级人员,男性满57周岁,女性满52周岁;4、本人法定退休年龄另有界定的,按据本人法定退休年龄界定确定退出年龄。2020年该公司与另一公司(宝地资产公司)合署办公,宝地资产继续对原公司合同的年薪制员工执行前实施办法至今。现国家推出了“渐进式延迟退休实施办法”,年薪制人员的法定退休年龄另有界定了,但宝地资产无视第四条的退出条件,谎称第四条规定当时只针对有“特殊工种”等可提前退休的年薪制人员,不对目前国家渐进式延迟退休的年薪制人员。请问企业的做法是否合法? 第二:当年公司根据社会经济实际及年薪制人员的收入实际,确定了到龄退出岗位的年薪制人员薪酬按照当时执行的薪酬标准的50%(税前)作为退出岗位后薪酬标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经济状况的不断提高,企业对年薪制人员的基本薪酬不提高,只提高绩效奖励薪酬,但到到龄退出岗位是按照2016年的基本薪酬标准的对折确定其岗位退出后的薪酬标准,严重损害了年薪制人员多年来的贡献和付出,企业的做法是否合理?
嫖娼小姐被抓有我的转账记录可以认定我嫖娼吗?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仅凭转账记录,若无他项确凿证据印证存在嫖娼行径者,通常无法直接裁定构成嫖娼罪名。
提前还了房贷让我后悔不已的原因是什么?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提前还了房贷让我后悔不已的原因是有以下几点:   1、支付违约金   在很多情况下,提前还清所有房贷其实是违反合同的行为,也就...
派出所叫我解释转账记录怎么说理由?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向公安局解释转账记录的问题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转账记录的来源和真实性   说明转账记录的来源,例如是通过银行...
退伍后,部队把我的档案放在了人才市场,导致了地方上的军人退伍补贴领不到,
的回答
找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民政局
我在网上报考了成人专升本,办理了分期缴纳了首付800元一个月后,由于知道自己接下去没时间后联系了办理人员取消报考,但是那边不退800元,我想问怎么才能让他退给我。
的回答
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或提起民事诉讼。
在业期间公司无故不缴纳社保 离职后无故克扣故障 我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的回答
社保局投诉,跟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的,公司只愿支付生育津贴的,该怎么办?
你好,我想问一下公司裁员剩下的员工可以拒绝留下吗?可以要求赔偿吗?
查看更多

欢迎使用微信支付


文档费用:¥
点击微信支付

未查询到支付记录,3s后自动查询

支付后可以自由复制这篇文章

注:有问题,请联系微信客服【jiuwenlaw66】

律科服务助手

微信号:13400724354
长按保存图片
在微信中扫一扫打开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