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5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56条本条是对行政处罚不使用或使用非法罚款、没收财物单据行为的法律责任的规定。罚款和没收财物都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范,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个人、组织所作的经济上的处罚。没收的财物公开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罚款、没收财物必须是要式行为,行政机关必须作出正式书面处罚决定,并要开具罚款、没收财物的单据。罚款、没收财物单据只能由法定部门制发,其他任何个人、组织都无权印制。法律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规定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内容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这是一种非制裁性的处理方式。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罪犯,可考虑免于刑事惩处,而要视具体案件情况,施行训诫、责令撰写悔过书或道歉信、负责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等行为,亦或是施加适当的行政处罚乃至行政处分。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超越职权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纠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关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未予纠正的,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可以直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释义】本条是关于超批准限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森林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造林绿化,促进生态文明的建设。宜林荒山荒地荒滩属于国家所有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负责造林绿化。属于集体所有的,由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绿化。此外,城市规划区内、公路铁路两侧等地的造林绿化,应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地荒滩可以由单位或个人承包造林绿化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42条处罚标准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42条处罚标准为了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条例。法律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27条处罚标准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27条处罚标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二)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三)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四)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五)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 平方厘米(0 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六)擅自在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小编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内容如下: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小编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内容如下: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主旨本条是关于债务人财产范围的规定。释义和理解债务人财产,在破产法理论中又称为破产财团或者财团财产。依据本法第一百零
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九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九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小编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九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九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九条内容如下: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一)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的转让;(二)探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的转让;(三)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四)借款;(五)设定财产担保;(六)债权和有价
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小编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八条内容如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九条第八十九条商业银行违反本法规定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区别不同情形,取消其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商业银行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商业银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释义】本条是对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设立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公安机关除了惩戒之外,还可以通过正式的教育、说服、警示、训诫等治安行政指导手段干预家庭暴力,发挥教育、矫治在防治家庭暴力中的作用,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对依法不予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五)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六)在私人交往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2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25条第二十五条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1、如果是民事案件,当事人本人是无法调取的,在实际在操作过程中,一般由法院直接向公安局调取;2、如果是刑事案件,执业律师必须在收到嫌疑人或其家属、被告人或其家属、受害人及其家属的授权委托,凭律师执业证件、委托手续、律所的公函,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可以调取公司的询问笔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是关于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的规定。该条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这意味着餐饮服务企业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油烟排放,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该法还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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