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释义

监察法第十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监察法第十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监察法第十五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内容如下: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内容如下: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内容如下: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内容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一)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二)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三)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四)查封、扣押期限已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内容如下: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内容如下: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二)国民经济和深化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内容如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理解。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八条内容如下: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已经被立案调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任免机关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被调查的公务员在违法违纪案件立案调查期间,不得交流、出境、辞去公职或者办理退休手续。主旨本条是关于暂停涉嫌违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的理解。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内容如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可以避免的爆炸、火灾、传染病传播流行、严重环境污染、严重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或者群体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的理解。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内容如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内容如下: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算。主旨赔偿金与经济补偿的关系释义和理解赔偿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内容如下: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主旨法定退休年龄与劳动合同终止释义和理解《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实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内容如下: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
安全生产法第51条释义内容
安全生产法第51条释义内容2021年9月1日,新《安全生产法》施行,本文整理了《安全生产法》第51条的原文、主旨和释义。条文原文第五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相关行业主管
安全生产法第36条释义
安全生产法第36条释义2021年9月1日,新《安全生产法》施行,本文整理了《安全生产法》第36条的原文、主旨和释义。条文原文第三十六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
安全生产法第17条释义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17条释义规定2021年9月1日,新《安全生产法》施行,本文整理了《安全生产法》第17条的原文、主旨和释义。条文原文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的规定条文释义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党中央、国务院
安全生产法第25条释义内容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25条释义内容规定2021年9月1日,新《安全生产法》施行,本文整理了《安全生产法》第25条的原文、主旨和释义。条文原文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内容如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内容如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内容如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主旨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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