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属及中央驻赣企业,省直及中央驻赣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8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时间
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调整时间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定额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3元。
(二)挂钩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因素挂钩。
1.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1元调整,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其中,对原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养老保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厅发〔2010〕29号)、《关于解决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和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等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赣府厅发〔2011〕37号)、《关于妥善解决未参保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3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选择一次性缴费32500元至10000元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人员,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时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22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1.2%增加。
(三)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年满70周岁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再按高龄倾斜调整标准调整。其中,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3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8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3元;满85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8元。高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三、资金渠道
按照本通知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同时,要按照参保人员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各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分别从个人账户余额和统筹基金中列支;个人账户余额为零时,全部从统筹基金中列支。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四、组织实施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解读,正确引导舆论,确保调整工作平稳运行,尽快将调增后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目前所有城镇职工,无论是公务员、事业编,还是企退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均使用一个计算公式: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统筹账户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地方性基础增发。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一、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二、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意:(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温馨提示:
1、年龄不到法定退休年龄,其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的计发月数要比正常退休的多。
2、病退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上年省市职工平均工资*20%+95年底前推算存储额本息/120+调节金)*(1-提前年限*2%)
3、正常退休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全国是一样的,但病退各省、市、区有一定区别,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以当地法规为准。
4、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最低限为0.6.最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
5、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法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而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
过渡性养老金=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缴费年限×1.2%(或1%)。
过渡性养老金是基本养老金的组成部分。基本养老金,即大家口头所称的养老金、退休金、退休工资,是由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三部分组成。
计算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一)计算每月缴费指数:取员工参加工作起至退休时的每月缴费工资,除以当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计算平均缴费指数:将员工自参加工作起至退休时缴费年限的每月缴费指数相加,除以其缴费年限的月数,得出平均缴费指数。
(三)计算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将平均缴费指数乘以退休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得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我们退休人员如果掌握了养老金重算补发公式,就能很容易计算出养老金重算补发差额,有没有养老金重算补发公式呢?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社保养老金知识,我们得出以下补发公式:①基础养老金重算补差=养老金计发基数涨幅×(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补发月数;②过渡性养老金重算补差=养老金计发基数涨幅×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补发月数。
由此可以得出,养老金重算补发差额与养老金计发基数涨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补发月数有关。很显然缴费年限长的人、养老金计发基数涨幅高的地区、缴费指数高的人,养老金重算补发会更多。
接着来看看,养老金计算案例:
(全国各地区的计算公式可能稍微有些不同,详情请咨询当地社保局确定)
例如:根据上述公式,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1、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乘0.6)除2乘15乘1%=4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乘1.0)除2乘15乘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乘3.0)除2乘15乘1%=1200元
2、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乘0.6)除2乘40乘1%=12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乘1.0)除2乘40乘1%=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乘3.0)除2乘40乘1%=3200元
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除139具体可看:养老金计算公式
综上所诉,而且从计算公式中也可以明显看出,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的年限越高,缴纳者所获得的养老金也就越多。
2023年退休金重新核算,是指在对职工退休时所计算的养老金进行重新计算,以反映职工工资、缴费指数、缴费年限等参数的变化。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工资增长率的确定
1.上年度工资增长率:以上年度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水平为基数,计算出上年度工资增长率。
2.本年度工资增长率:根据本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本年度工资增长率。
(2)缴费指数的计算
1.以实际工资水平为基数,计算出缴费指数。
2.根据缴费指数,计算出平均缴费指数。
(3)养老金的计算
1.根据个人账户余额,计算出个人账户养老金。
2.根据全国平均工资水平,计算出基础养老金。
3.将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相加,得出总养老金。
(4)退休金的重新核算
1.根据工资增长率和缴费指数,对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进行重新计算。
2.将重新计算后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相加,得出新的总养老金。
3.将新的总养老金与原来的总养老金进行比较,如果新的总养老金高于原来的总养老金,则按照新的总养老金发放;如果新的总养老金低于原来的总养老金,则按照原来的总养老金发放。
通过以上计算方法,可以确保退休金的重新核算更加准确和公正。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