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大病救助包括:
首先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救助申请书;
(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
(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
(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区民政局应当:
(1)复核审批;
(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公示;
(3)不符合条件的逐级返回。经核实审查通过之后,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发放救助金。
村(居)委会应当:
(1)调查核实;
(2)组织村(居)民代表评议;
(3)符合条件的村(居)公示;
(4)对不符合条件的返回申请人。
镇社会救助办应当:
(1)调查核实;
(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
(3)不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并书面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原因。
大病医疗救助形式: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个人自负“一单清”的同步结算服务。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1.参保人为城乡低保对象;
2.参保人为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也就是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和无法定赡养人;
3.孤残儿童;
4.低保户: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贫困家庭;
以上的救助对象,还需要有本地户口,参加城镇职工或者居民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治,且经过医疗保险报销的,不同的地级市具体的大病救助情况还需咨询所在地相关部门进行了解。
大病救助一般能够补贴2000元~10000元左右,具体情况不同,补贴的金额也是不一样的。
1、城乡低保对象:在医保报销和大病报销之后,按照60%的比例给予帮助,一次性救助金额最高封顶线为2万元。
2、扶优对象:在医保和大病报销之后,每人每年最高封顶线为2万元。
3、低收入的困难和重疾家庭:在医保和大病报销之后,按照20%的比例给予帮助,一次性救助金额最高封顶线为1万元。
4、城乡低保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为1万元为起点,1万元以上部分,按照3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4万元。
大病救助的对象是家庭条件,并且家中有人身患重病的家庭,补助范围包括22项重疾以及慢性病症,能够帮助这些家庭缓解看病压力,减少生活负担。
重大疾病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补助。医疗救助对象因患大病的医疗救助,由申请人(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如实提供医疗诊断书、医疗已报销费用凭证、实施救助凭证、病史材料、五保证、(低保证、优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