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教师因公牺牲,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如果教师因病故,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此外,丧葬费的标准也有所调整,不论因公或非因公死亡,丧葬费均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的标准执行。
这意味着,教师如果在退休后因公牺牲或因病故,其家属将有权获得一定数额的抚恤金。抚恤金的计算依据是教师生前的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具体数额取决于教师的牺牲或死亡原因。这样的规定旨在保障教师家属的生活,并对其失去亲人的悲痛予以慰藉。
需要注意的是,享受抚恤金的条件有两个: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必须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此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标准也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
综上所述:教师退休死亡抚恤金的新规定在2023年有所调整,主要是对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的标准进行了明确。这样的规定既体现了社会对教师的尊重,也保障了教师家属的生活。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退休教师去世,继承人可以按照规定领取到丧葬费、抚恤金,如果其配偶未有经济来源,可以向当地教育申请遗属补助,遗属补助标注各地有异,农业户籍、城镇户籍的也有差别。
办理时需要向原单位提供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身份证等资料,由原单位依据实际情况制表上报,其中遗属补助由工会机构代为办理。被批准后的即可领取丧葬费、抚恤金及遗属补助。
抚恤金发放标准:
抚恤金发放标准必须是法律、法规规定发放的;代表政府发放抚恤金的是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发放的抚恤金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范围;“没有依法发给”是指拒绝发给或者没有按照规定的对象、范围、标准、数额、时限等发放。
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单位是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及政策发放的,如何分配,授予对象,这些相应规定的,主要由发放单位或其余相关部门负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丧葬费每个省份的标准可能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教师死亡后属于病故的可以领取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作为一次性抚恤金;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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