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国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使用,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正式落地实施了一系列农村宅基地新规。这些政策围绕保障住房、管住乱建、盘活闲置等多个方面展开,对农村宅基地管理进行了全面优化。
1、严禁违法违规行为
新规明确了一系列严禁行为,以保护农村土地资源和耕地红线。严禁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即使是农村村民、村集体之间的买卖也需严格履行批准程序,私下交易不被法律认可;严禁违规搞合作建房,村集体或农户与非农村主体的合作建房缺乏法律支持;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住房,也严禁为其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房登记发证;同时,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2、保障农民合理住房需求
为保障每一个农民朋友有房可住,农业农村部提出了具体解决办法。对于不能做到一户一宅的地方,积极采取集中建设农民公寓、村民住宅小区的方式,农民可根据当地政策要求进行申请;提供保障性住房,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治理,腾出新的宅基地空间,以满足农民合理的住房需求。一般来说,农村需留出一部分宅基地作为流动宅基地,分配给无房村民,但部分地区土地资源稀缺,因此要求各地加强土地综合治理,挖掘新的宅基地潜力。
3、严格控制建房乱象
再次强调对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零容忍。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严格遵守八不准要求,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明确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等八项要求。2025年要求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严守“八不准”,坚决整治乱占、破坏耕地违法行为,严防变相买卖、兼并土地,防止大棚房死灰复燃,整治征占黑土地建特色小镇等各类侵占耕地问题。
4、盘活闲置宅基地资源
目前全国各地正在试点农村房屋盘活闲置工作,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为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行动提供承载空间,带动人、业、钱等要素向农村流动。2024年5月相关答复意见明确表示,大力支持多种方式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要求加快推进闲置农房摸底调查工作,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创新金融产品服务,鼓励多主体多业态盘活。
5、其他重要政策内容
面积与监管
严格控制宅基地面积,每户不得超过175平方米,现有超标宅基地可在5年内逐步调整。各地需建立统一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一户一宅全程监管。
权益保障
允许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同时,不得以特殊资格权等给非成员分宅基地建房,不得超面积占地、超规模建房,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退出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也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审批流程
宅基地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农民找村委会报备后由乡镇审批,一般2个月即可办妥。申请流程大幅简化,过去需往市里、县里跑,现在直接在乡政府就能办理,节省了时间和精力。乡镇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若农民材料不全,相关部门必须一次性告知所缺内容,严禁让农民来回折腾。对于农民翻新唯一住宅的情况,新规也给予保障。
继承规则
根据房地一体原则,子女可继承农村房子从而拥有宅基地使用权,与父母同户口的可直接享受并进行翻建。
农村宅基地纠纷可以找以下部门解决:
1、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委会对本集体内的宅基地事务较为了解。当村民之间发生宅基地纠纷时,可以向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申请调解。村委会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这种方式较为便捷,能在基层及时解决纠纷,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2、乡镇人民政府:乡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纠纷调解工作,设有相关的土地管理机构或工作人员,熟悉当地的土地政策和情况。当事人可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处理宅基地纠纷,他们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纠纷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出具处理决定。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该部门负责土地资源的管理和监督等工作,对于宅基地纠纷,他们可以运用专业的土地知识和法规政策,通过审核相关资料、实地勘察等方式,确定宅基地的权属和使用情况,为纠纷的解决提供依据,保障宅基地的合法权益。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其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的具体工作,对宅基地纠纷的处理具有专业指导和监督职责,可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解决复杂的宅基地纠纷。
5、人民法院:如果宅基地纠纷经过行政调解未能解决,或者当事人对行政处理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如果纠纷属于侵权纠纷、排除妨碍纠纷等民事纠纷,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审判程序对宅基地纠纷进行公正的裁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友好协商,和平解决
协商是解决争议的首选方式。当争议发生时,争议双方应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就争议点进行充分沟通。大家可以摆事实、讲道理,从实际情况出发,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种方式不仅能节省时间和成本,还能避免双方关系恶化,有助于维护农村的和谐稳定。
2、借助调解,化解矛盾
如果协商不成,或者双方不愿进行协商,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这些基层组织通常对当地的情况比较了解,熟悉各家各户的历史和现状,能够发挥桥梁作用。他们会根据宅基地的实际使用情况、历史沿革以及双方的具体诉求,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帮助双方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3、申请仲裁,专业裁决
当调解也无法达成一致时,争议双方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相对高效、专业的纠纷解决方式。仲裁机构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证据,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不过,在选择仲裁机构时,要确保其具有合法资质和良好的信誉。
4、提起诉讼,司法保障
如果对仲裁结果仍不服,或者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争议双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进行公正的判决。需要注意的是,若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应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5、遵循原则,维护权益
在解决农村宅基地确权争议的过程中,还需要遵循一些原则。首先,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在处理争议时,必须确保不违反法律规定。其次,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以免造成新的纠纷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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