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新政策
1、纳税环节
白酒消费税主要在生产环节征收,这涵盖了白酒从原料选取、发酵、蒸馏到陈酿等一系列复杂的生产过程,是企业将白酒推向市场前的阶段。不过,计税上的生产环节实际上指的是工厂销售环节。此外,进口环节、委托加工环节也需缴纳消费税;在部分特定情况下,批发环节可能涉及消费税征收;通常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但特殊情况除外。
2、税率情况
根据现行政策,白酒消费税采用从量与从价复合计征方式。从价定率的比例税率为 20%,从量定额的定额税率为每 500 克(或 500 毫升)0.5 元。对于其他酒类,啤酒根据出厂价格不同分为甲类啤酒(每吨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 3000 元(含 3000 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单位税额 250 元/吨,乙类啤酒(每吨出厂价格在 3000 元(不含 3000 元,不含增值税)以下)单位税额 220 元/吨;其他酒的税率为 10%。
二、增值税情况
白酒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是 1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是 3%。
计算公式
基本公式
白酒消费税应纳税额采用复合计征办法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销售额×比例税率 +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这里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白酒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销售数量则根据不同情况确定,生产销售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实际销售数量;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分别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委托方收回数量、移送使用数量。
举例说明
假设某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粮食白酒 10 吨,每吨售价 50000 元(不含增值税)。首先进行单位换算,1 吨 = 1000 千克,1 千克 = 2 斤,所以 10 吨 = 10×1000×2 = 20000 斤。 销售额 = 10×50000 = 500000 元。 比例税率部分应纳税额 = 销售额×比例税率 = 500000×20% = 100000 元。 从量定额部分应纳税额 =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 20000×0.5 = 10000 元。 该企业此次销售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总额 = 100000 + 10000 = 110000 元。
委托加工情况
如果属于委托加工白酒,且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情况下,需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等相关内容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进一步确定。
白酒消费税在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三个环节征收。具体如下:
生产环节:白酒生产商需对其生产并销售的产品缴纳消费税。如果是自产自用的白酒,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如馈赠、职工福利、广告等,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环节:若委托方提供原材料与主要材料,受托方仅收取加工费用并代垫部分辅助材料,那么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需代收代缴消费税。如果受托方是个人,则由委托方收回后自行缴纳。
进口环节:进口白酒的单位或个人须承担相应的消费税责任,由海关代收。
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环节中,由于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必再缴纳消费税。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