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持续推进,2025 年农村房屋确权新规的出台,对于保障农民权益、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意义重大。下面就为大家详细解读这些新规。
一、确权核心目标与证书颁发
2025 年宅基地确权登记的核心目标是实现“房地一体”登记,也就是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进行统一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这一举措明确了农民的财产权,为后续的宅基地流转、抵押贷款、拆迁补偿等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如不一致,除非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否则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可确权的特殊情况
城镇户籍子女有权继承父母在农村的房屋,从而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并进行确权登记。这一规定保障了农村居民的权益,让子女能够合法继承和使用农村的房产和宅基地。
此外,对于超面积建房问题,新规也有了新的解决方案。长期以来,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和监管不到位,一些农村家庭在建房时超出了规定的面积。如今,对于超出面积不大且符合规划的房屋,在经过相关审批手续并补缴一定费用后,可以予以确权登记。补缴费用的标准将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超出面积的大小来确定。例如,若某村民家的宅基地规定面积为 200 平方米,但实际建房面积为 250 平方米,超出了 50 平方米。根据当地规定,补缴费用为每平方米 100 元,那么该村民需补缴 5000 元。补缴费用后,经过审批,其房屋即可进行确权登记,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无法确权的宅基地类型
未经批准私自建造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建房必须符合村庄规划,并经过乡镇政府审批。如果农民未办理合法审批手续,擅自占用耕地、林地或其他非建设用地建房,这类房屋将被认定为违建,无法确权登记,甚至还可能面临拆除风险。
占用耕地或生态保护红线内
国家严格保护耕地和生态红线,任何在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区违规建造的房屋,均无法确权。即便已经建成多年,仍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建筑,面临拆除或收回。2025 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并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建房。
城镇居民违规购买
农村宅基地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城镇居民私下购买农村房屋或宅基地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即便签订了买卖合同,也无法办理确权登记。2025 年自然资源部明确,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的住房办理确权发证。
一户多宅且超标
我国实行“一户一宅”原则,即一个农村家庭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因继承、分户等原因形成“一户多宅”,超出部分可能无法确权,甚至需缴纳宅基地超占使用费。目前国内多个地区已经开始试行对宅基地超标的部分收取超占费用。不过,如果多个宅基地总面积未超标则是允许的。这种情况下,可通过分户(如子女成年后独立申请宅基地)或自愿退出多余宅基地的方式合规化。
长期闲置或房屋倒塌
根据《宅基地管理办法》,宅基地闲置超过 2 年或房屋倒塌未重建的,村集体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因此,对于这类宅基地无法确权。部分试点地区已开始清理长期闲置宅基地,农民应尽快确权或翻建房屋。
四、农民应对建议
自查合规性
农民应检查房屋是否经过审批,是否符合“一户一宅”规定,避免因历史遗留问题影响确权。
及时补办手续
若房屋未批先建,农民应尽快向村委会和乡镇政府申请补办手续,争取合法化。
避免违规交易
城镇居民切勿购买农村宅基地,农民也不要私下出售,以免权益受损。
关注地方政策
各地对宅基地管理有不同细则,农民需关注当地政策,如云南已出台负面清单,严禁违规行为。
农村房屋确权后可以改户主。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关流程。
一、变更条件
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新户主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土地权属清晰:所涉土地必须权属清晰,无争议。
家庭成员同意:其他家庭成员需对户主变更表示同意,不得有异议。
为本村集体成员:新户主必须是本村集体内部的成员。
二、变更流程
准备材料:准备原户主和拟变更户主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证件。如果是因继承、买卖、分家析产等原因变更,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遗嘱、法定继承公证书、房屋买卖合同、分家协议等。
提出申请:向房屋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变更户主的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详细说明变更原因等情况。
村委会审核:村委会对申请进行审核,核实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征求村民意见。
公示:村委会将变更户主的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 7 天,接受村民监督。
乡镇政府审批:公示无异议后,乡镇政府对申请进行审批,若符合规定则予以批准。
办理变更手续:经批准后,持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将户主变更为拟变更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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