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发展进程中,残疾人权益保障始终是不容忽视的重要议题。2025年,为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各地纷纷出台并完善了残疾人补贴政策,涵盖生活补贴、护理补贴、税收减免、就业支持等多个方面,全方位为残疾人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一、生活补贴与护理补贴双升级
补贴标准分层细化
生活补贴方面,政策根据不同残疾类别和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了分层细化。低保家庭中一、二级视力和肢体残疾人,一至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补贴标准达到400元/月;其他类别低保家庭残疾人补贴为320元/月。对于非低保家庭但无稳定收入的残疾人,按当地低保标准的60% - 100%发放,例如北京2025年重度护理补贴提高至400元/月。护理补贴则区分城镇和农村户籍,城镇户籍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低于120元/月,农村户籍不低于80元/月,上海、广东等多地已实现城乡统一并提高至300 - 400元/月。
新增补贴追溯机制
2025年的政策新增了补贴追溯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能够及时、足额地获得应有的补贴,避免因各种原因导致补贴发放延迟或缺失,进一步保障了残疾人的经济权益。
二、税收减免与创业扶持
个人税收优惠
为鼓励残疾人通过自身劳动实现经济自立,2025年继续实施个人税收优惠政策。残疾人劳务收入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经申请可暂免征收。个体经营月销售额低于5000元的,经核准免征增值税,这些政策减轻了残疾人的税收负担,为他们的创业和就业提供了更有利的经济环境。
企业雇佣激励
企业雇佣残疾人达到员工总数的10% - 35%,可享受所得税减半或全免优惠。残疾人创办企业时,登记费减半,管理费按70% - 90%收取,部分行业如图书、餐饮可免收管理费。这些激励措施既促进了残疾人的就业,也鼓励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三、就业支持新举措
定向招聘与技能培训
多地积极开展残疾人网络招聘会,为残疾人提供适配岗位并在线答疑。例如六安市在2月14日启动“春风行动”直播带岗活动,为残疾人搭建了便捷的就业平台。同时,各地还加强了对残疾人的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
创业补贴与贷款支持
残疾人创业可申请最高20万元免息小额贷款,部分地区提供一次性创业补贴,如江苏最高补贴可达1万元。这些政策为残疾人创业提供了资金支持,激发了他们的创业热情,有助于他们实现自我价值和经济独立。
四、公共服务全面优化
出行与教育优待
持证残疾人可免费乘坐市内公交、地铁,景区门票享受半价或全免优惠。在教育方面,残疾人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享受学费减免及助学金。2025年,多地新增了无障碍设施,如法宣公园、智能导盲系统等,为残疾人的出行和生活提供了更多便利。
医疗与康复保障
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费用全额报销,普通残疾人享受医保缴费补助,部分地区报销比例提高至85%。民政部门还免费配发假肢、轮椅等辅助器具,帮助残疾人改善身体功能,提高生活质量。
五、办证流程简化与权益维护
“云鉴定”办证服务
对于瘫痪或行动不便者,可通过视频连线完成残疾评定,办证周期缩短至20个工作日。同时,还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刷脸申请,5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大大提高了办证效率,方便了残疾人。
法律援助与纠纷处理
涉残案件可申请免费法律援助,为残疾人提供了法律保障。遇企业拒付工资或工伤赔偿等问题,残疾人可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维权,并应保留聊天记录、合同等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各地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补贴政策。例如,安徽省淮北市自2025年1月1日起,残疾人两项补贴基础标准由每人每月86元调整为每人每月94元。补贴范围包括具有淮北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纳入低保和脱贫人口中的残疾人可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淮北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有条件的县(区)还可合理扩大补贴对象范围。
沂南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沂南县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沂南县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残疾人和多重残疾人。补贴标准为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87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46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68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40元。
残疾人补贴申请通常有以下步骤:
1、准备材料:一般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残疾人证及复印件。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还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及复印件。部分地区可能还要求提供本人近期免冠照片、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等。
2、提交申请: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申请。线上可通过当地政务服务网或指定的手机 APP 申请,如 “浙里办” APP 等,按系统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线下由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个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或由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3、乡镇初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 “一门受理、协同办理” 机制,受理申请并对身份信息、残疾等级、困难证明等进行初审。初审一般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 3 - 10 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的,在相关审核表上签署意见,上报县级残联审核;对初审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初审结果需在申请人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的公示栏和村民小组、社区醒目位置公示 7 天以上。
4、县级残联审核:县级残联接到初审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核工作,重点审核残疾人证和残疾等级。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公示 7 天以上,公示期满后,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并报同级民政部门审定。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乡镇人民政府,并告知原因。
5、县级民政部门审定:民政部门可采取书面核查、实地抽查等形式对申报对象按月进行审定。对符合条件的,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和县级残联。
6、补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按月打卡发放。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后,由相关金融机构发放至补贴对象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
不同地区的申请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差异,建议提前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残联咨询详细信息。此外,目前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已全面开展 “跨省通办”,可通过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实现 “全程网办”,方便残疾人异地申请。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