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交易和合同签订过程中,定金是一种常见的担保方式,它对于保障合同的履行和维护交易秩序起着重要作用。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定金双倍返还的法律规定。
一、定金双倍返还的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一规定是定金双倍返还的核心法律依据,旨在保障定金罚则的有效施行,维护交易秩序与公平。
二、定金的特点
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它是为了保障主合同的履行而设立的,具有依附于主合同的特性。
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也就是说,定金合同以实际交付定金为生效要件。
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定金的预先支付能够促使双方更加谨慎地对待合同的履行。
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体现了对双方的约束。
三、适用定金双倍返还的常见情形
房屋买卖
在房屋买卖中,购房者交付定金后,若卖房者因自身原因毁约不卖,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卖房者就需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例如,购房者小李与卖房者小张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了定金。但之后小张因找到了出价更高的买家,便拒绝将房屋卖给小李,此时小李有权要求小张双倍返还定金。
货物采购
供货方收受定金后,却无法依约按时足量供货,致使采购方合同目的落空,供货方也应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比如,某超市向供应商订购了一批生鲜食品,并支付了定金,然而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导致超市无法正常销售,影响了超市的经营,这种情况下供应商需双倍返还定金给超市。
四、特殊情况分析
迟延履行合同
迟延履行合同,定金是否双倍返还需依具体情况判断。如果因迟延履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收受定金方构成根本违约,那么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例如,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特定设备用于生产,并支付了定金,因乙公司迟延交付,导致甲公司生产延误且无法按计划进行,合同目的无法达成,此时乙公司需双倍返还定金。然而,若迟延履行并未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收受定金方虽构成违约,但可能不适用双倍返还定金的罚则。比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迟延几天交付货物,不过买方仍能正常使用货物实现交易目的,这种情况下,收受定金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可能是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而非双倍返还定金。
五、其他交易场景
房地产认购协议:购房者无正当理由反悔,定金不退还;开发商存在未取得预售许可等问题,购房者可要求退还甚至双倍返还;因政策调整等不可归责双方的事由,定金也应退还。
租商铺:租商铺交定金没签合同,因承租方原因,定金不退;因出租方原因,双倍返还;因不可归责双方的事由,定金应返还。
买二手房:因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买,无权要回定金;因开发商问题,可要求退还并索赔;因不可归责双方的事由,也可要求退还。
定金数额限制
当事人双方在约定定金时,具体的数额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但是约定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的,就直接将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视为定金,剩余的部分不属于定金,收取定金的一方应当予以返还。例如,在一份价值100万元的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定金最多为20万元,如果实际支付了30万元,那么只有20万元具有定金的性质,另外10万元需返还给支付方。
定金双倍返还包括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双倍返还定金意味着收受定金的一方要返还给支付定金方两倍于定金数额的款项,其中包含了原定金数额以及与定金数额相等的赔偿金额。例如,支付方交付了 1 万元定金,收受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那么收受方应返还给支付方 2 万元,这 2 万元里有 1 万元是当初的定金本金,另外 1 万元是基于违约行为的惩罚性赔偿。
一般情况下,订金可退,定金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退。具体如下:
1、订金
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如果合同未能履行,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收受订金的一方应如数退还订金给交付方。例如,在房屋租赁中,租客交付了订金但后来因个人原因不租了,若双方没有其他约定,房东应退还订金。
2、定金
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具有担保性质,通过 “定金原则” 对合同的成立和履行提供担保。一般原则是定金不能退,但存在以下情形时可以退还:
收受定金方违约: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那么收受定金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比如,买家向卖家交付定金购买特定商品,卖家却将该商品卖给他人,此时卖家属于收受定金方违约,应向买家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那么作为从合同的定金合同也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当返还定金。例如,因欺诈、胁迫等原因导致合同被撤销,交付定金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
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致使合同未能订立或无法履行,收受定金方应当将定金返还给给付定金方。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定金应退还。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