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覆盖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及特定群体优惠,通过专项附加扣除、税收园区政策、特定收入免税等多种方式降低税负。以下从不同所得类型及适用场景展开说明。
一、综合所得减免政策
1、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上调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原1000元)。
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原1000元)。
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每月3000元(原2000元),非独生子女分摊每月不超过1500元。
其他扣除:继续教育(学历400元/月,职业资格3600元/年)、住房贷款利息(1000元/月)、住房租金(800-1500元/月)等维持原有标准。
2、特定收入免税政策
育儿补贴免税:按国家育儿补贴制度发放的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由卫生健康部门统一办理免税申报。
二、经营所得减免政策(以个体工商户为例)
1、增值税减免
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500万内增值税从3%减按1%征收;月销10万/季销30万内免征增值税。
税收园区政策:注册在地方园区的个体户可申请“小额双免”(未明确具体标准)或“大额核定征收”。
2、个人所得税减免
查账征收:年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五级超额累进税率(5%-35%)。
示例:年营业额100万,成本60万,应纳税所得额40万,减免后个税=(40万×30%-4.05万)×50%=3.975万元。
核定征收:园区个体户因资料不全可核定应纳税额,部分场景税率可降至2%以内。
三、特定群体税收优惠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
减征限额: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按每人每年8000元限额减征,不足8000元据实减免。
执行规则:可选择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优先减征,不得叠加享受多项优惠。
自然灾害受灾群体
政策授权:因自然灾害重大损失的,由省级政府另行确定减征标准,不与其他优惠叠加。
政策对比与适用建议
所得类型 | 原政策 | 2025年调整 |
---|---|---|
综合所得 | 子女教育1000元/月 | 增至2000元/月,年减税1200元(按20%税率) |
经营所得 | 200万以内无减半政策 | 减半征收,100万利润个税从2.95万降至1.475万 |
增值税 | 月销10万内无免税 | 月销10万内免征,年省增值税1.2万元 |
一、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流程(年度确认与新增)
专项附加扣除是个税减免的核心方式,需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完成信息填报或确认,具体流程如下:
1. 已填报信息确认(无变动)
Step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2025年度】→点击【一键带入】,系统提示“将带入2024年度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
Step 2:核对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扣除项目的信息(如扣除比例、起止时间),无变化则点击右上角【一键确认】,完成2025年度扣除确认。
2. 新增或修改扣除信息
Step 1: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需新增的项目(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住房租金”等)→选择【2025年度】。
Step 2:根据提示填写详细信息(如子女身份信息、住房租赁合同编号等),上传相关凭证(如学籍证明、租金合同),确认后提交。
Step 3:若需修改已填报信息,在【待确认扣除信息】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修改】→调整信息后【确认修改】,再【一键确认】提交。
二、年度汇算减免申报(退补税与优惠享受)
在年度汇算时,系统会自动计算应退/应补税额,符合条件的减免政策(如免税收入、公益捐赠扣除)需在此环节手动填报:
1. 汇算申报入口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2024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开始申报】,或从【办&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入。
2. 信息核对与减免项填报
基础信息核对:确认个人信息、任职受雇单位(无单位则选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点击【下一步】1。
收入与扣除核对:在【收入和税前扣除】界面,点击【新增】补充免税收入(如国债利息、省部级奖金)或公益慈善捐赠扣除,填写金额并上传捐赠凭证。
3. 税款计算与减免享受
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税额,若存在减免税额(如残疾、孤老人员减征),需在【减免税额】栏手动填写并上传相关证明(如残疾证)。
应补税减免:若补税金额≤400元或年收入≤12万元,可点击【享受免申报】,无需缴纳税款。
三、特定优惠政策申报(如园区核定征收)
针对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代开的优惠政策(如核定征收税率0.3%),需通过地方税务部门或园区指定渠道申请,流程如下:
1. 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申报
Step 1:在优惠园区注册个体工商户,完成税务登记时选择【核定征收】方式。
Step 2: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核定征收申请表》,提供经营地址、收入预估等材料,税务部门审核后确定核定税率(如0.3%)。
Step 3:按季度或月度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系统自动按核定税率计算税额并缴纳。
2. 自然人代开优惠申报
自然人向园区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提交身份证、合同等材料,税务部门按核定征收率(如0.3%)征收个税,当场缴纳税款并开具发票。
一、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法
1.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
公式: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全年计算:居民个人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60000元及各项扣除后的余额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2.汇算清缴公式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公益慈善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二、2025年综合所得税率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级数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范围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元) |
---|---|---|---|
1 | 不超过36000元 | 3% | 0 |
2 |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 10% | 2520 |
3 |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 20% | 16920 |
4 |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 25% | 31920 |
5 |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 30% | 52920 |
6 |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 35% | 85920 |
7 |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 45% | 181920 |
三、其他所得类型税率规则
1.经营所得
适用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具体税率表可参考《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五》。
2.非居民个人所得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按按月换算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3.分类所得(如利息、财产租赁等)
不并入综合所得,按次或按月单独计算纳税,税率多为20%。
四、申报与查询渠道
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税务局官网填写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扣除信息。
税率表查询:关注“开封本地宝”“汕头本地宝”等公众号,回复【个税】或【税率】获取最新表格及计算器。
汇算清缴: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系统自动计算应退或应补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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