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24最新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24最新​(1996年5月30日厦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3月29日厦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象屿保税区条例〉等十三件法规的决定》修正根据2004年6月4日厦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
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2024全文
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2024全文(2024年5月31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第三章多元化专业化公共法律服务第四章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第五章保障与监督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和规范公共法律服务,加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
2024年珠海经济特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最新
2024年珠海经济特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最新(2024年8月30日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三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第四章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第五章防范打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的规定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
湖北省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最新版
各市、州、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各军分区(警备区),各县(市、区)人武部:现将《湖北省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ens
河南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发挥先进企业示范引领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引导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实践,发现和培树一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典型,现将《河南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基地(示范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2021年11月2日河南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
河南省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暂行办法2024全文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医疗保障局,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现将《河南省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医疗保障局2020年4月27日河南省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暂行办法2024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
河南省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细则最新版
河南省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细则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的伤残抚恤工作,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1号,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向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残疾等级评定应具备的条件:(一)新办评定残疾等级,是指《办法》第二条中除第(一)项以外的人员,并且是因战、因公负伤或职业病致残,因病不能评定残疾等级。其中,200
湖北省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最新全文
各市、州、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各军分区(警备区),各县(市、区)人武部:现将《湖北省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ens
河南省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暂行办法最新版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医疗保障局,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现将《河南省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医疗保障局2020年4月27日河南省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暂行办法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
河南省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细则2024最新版
河南省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细则2024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的伤残抚恤工作,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1号,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向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残疾等级评定应具备的条件:(一)新办评定残疾等级,是指《办法》第二条中除第(一)项以外的人员,并且是因战、因公负伤或职业病致残,因病不能评定残疾等级。其中
2024年海南省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全文
2024年海南省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全文(2024年7月31日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推进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根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以及相关监督管理等活动。本规定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阳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4最新
阳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4最新(2024年6月14日阳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24年7月31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2024年8月1日公布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
肇庆市养老服务条例2024年最新
肇庆市养老服务条例2024年最新(2024年6月20日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24年7月31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建设第三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第四章机构养老服务第五章扶持保障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规范养老服
2024年湘潭市机动车停车管理若干规定最新
2024年湘潭市机动车停车管理若干规定最新(2024年5月21日湘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24年7月31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建成区、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街道)建成区的机动车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活动。本规定所称停车设施,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是指供公众停放车辆的场所,
鹤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24全文
鹤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24全文(2024年6月28日鹤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24年8月3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人居环境,节约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城市生活垃圾的设施规划建设、源头减量、分类
珠海经济特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4最新
珠海经济特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4最新(2024年8月30日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三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第四章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第五章防范打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的规定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
山东省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工作规范最新
山东省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工作规范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的退役军人、人民警察等人员残疾等级评定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维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山东省伤残抚恤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残疾等级评定包括新办评定残疾等级、补办评定残疾等级和调整残疾等级。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符合下列情况并具有山东省户籍
山东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评估管理办法最新
山东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评估管理办法最新为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规范我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指南〉的通知》(退役军人办发〔2020〕34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2部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山东省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和困难帮扶实施办法最新版
山东省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和困难帮扶实施办法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彰显尊崇原则,积极支持开展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和困难帮扶,让广大退役军人获得感成色更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开展退役军人创业扶持
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
赣退役军人发〔2023〕21号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各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赣江新区社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现将《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基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3年12月22日(此件主动公开)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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