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宣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最新全文

2024年宣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最新全文

来源:律科网整理
2024-02-06 13:09:45

  2024年宣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最新全文

  宣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最新

  (2021年10月29日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2021年12月22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市、县(市、区)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范围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划定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并公告。

  第四条 在禁止燃放区域外,下列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托育机构、幼儿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

  (六)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

  (七)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文体活动场所;

  (八)风景名胜区、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九)军事设施安全保护区;

  (十)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其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管理单位应当设置禁止燃放警示标识,做好安全提示和防范工作。

  第五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不得销售烟花爆竹。

  第六条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市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新闻媒体等及时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告。

  第七条 重大节日、庆典活动,需要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公安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向社会公告。

  第八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外,不得采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少放或者不放烟花爆竹。

  第九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联防联控长效工作机制,综合协调相关重大事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宣城市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和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等管理机构应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第十条 公安机关是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民政部门负责督促婚姻登记、殡仪馆、公墓等单位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婚丧事等活动遵守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相关规定。

  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教育、财政、林业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日常宣传、引导和监督工作,及时劝阻、报告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鼓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将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业主管理规约。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应当加强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并在重大节日、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加大宣传力度。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公益宣传。

  监护人应当加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和监管。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举报奖励制度,对相关举报及时登记、查处,并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打击报复举报人,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第十四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庆典、婚庆、殡仪等服务经营者和物业服务企业、酒店、宾馆等单位,应当严格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不得向服务对象提供代为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的服务,告知服务对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庆典、婚庆、殡仪等服务经营者和物业服务企业、酒店、宾馆等单位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不劝阻或者劝阻无效后不报告的,由公安机关给予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施放混合气体礼炮、电子鞭炮、电子礼炮,危害公共安全或者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 负有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2024年宣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最新全文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在线法律咨询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解决?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解答 5016

相关资讯

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2025全文
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2025全文
2025-06-19
8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25全文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25全文
2025-06-19
27
银川市燃气管理条例2025全文
银川市燃气管理条例2025全文
2025-06-19
12
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2025全文
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2025全文
2025-06-19
13
黑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2025全文
黑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2025全文
2025-06-19
12

最新咨询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务合同,未买社保。
的回答
可以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赔偿
我本是某公司职职工,有25年工龄。两年前和公司订了个合同 3人就岗(3班3倒,月上班31个工时,没有公休) 待遇旱涝保收 每月3450元。合同满后感觉不公,就没有再和公司继续签原来的合同。公司后给该岗位加到4人(4班3倒),身份也恢复原有职工。但工资待遇还是原合同一样3450元/月。收人和其他岗位相差太大。和公司领导反应后得到答复:加人不加薪,本来给我们3人岗位收入得总数,现在加人就得4个人分。同为公司服务工作,公司这样区别待遇是否合理合法。我们应该如何公平对待
本人1983年10月份经江苏省阜宁县邮电局招工进入单位工作,在邮电局续工作8年。当时是委办工性质,1991年10月份本人顶替父亲工作改为全民合同制工人。单位现在对我1983.10--1991.09月这一段工作工生龄不予认可,说从正式成为合同制才算我工龄(说以前是委代办合同)。请问这种说法是否合规合法,我该如何维权?找什么单位维权?谢谢!
老板克扣工资,可以申请网上仲裁吗
的回答
可以
被非法入侵个人设备,并被共享个人信息
的回答
报警处理
公司让我们办理两张银行卡,并且有一张在公司手里面,我们都不知道卡号,一部分工资打个人手里,另外一部分公司拿我们个人银行卡取走,已经两年了
退休后企业年金领取多长时间?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依据《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
退伍士兵军龄算不算工龄?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1)退伍的义务兵的军龄计算,其入伍时间,要从县(市)革命委员会征兵办公室(或人民武装部)批准入伍之日起计算;退伍时间,要以批准退出现役之日...
如果夜间我在马路上正常行驶,对向车开的灯疑似远光灯 我远近交替多次提醒,后发现他是近光,随后他开远光灯行驶,我由于对向车开远光灯视野不良,未发现对向车行驶至本车道,与其发生碰撞,责任如何划分
我与公司协商离职(离职证明上写的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但是在申请失业金的时候,公司说我是个人原因离职,不能申领失业金。
查看更多

欢迎使用微信支付


文档费用:¥
点击微信支付

未查询到支付记录,3s后自动查询

支付后可以自由复制这篇文章

注:有问题,请联系微信客服【jiuwenlaw66】

律科服务助手

微信号:13400724354
长按保存图片
在微信中扫一扫打开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