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来源:律科网整理
2024-05-11 15:09:40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小编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内容如下:

  公安机关依法实施罚款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主旨

  本条是关于公安机关实施罚款的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以及收缴的罚款应当上缴国库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决定罚款的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相分离,是《行政处罚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是指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以外,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不得自行收缴罚款,而是由当事人自己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同时,罚款必须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返还罚款。应该说这项制度的确立,有利于解决有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乱罚款、以罚款作为创收手段等问题,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也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但现实中仍然存在着个别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乱罚款、滥罚款的现象,人民群众很有意见。公安机关执法与其它行政部门执法相比更有其特殊性,它涉及社会治安管理的方方面面,面对更为广大的普通百姓,在百姓心目中更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实践中有个别的公安机关为了小团体的利益,制定或变相制定罚款指标,使得警察对可罚可不罚的行为都进行罚款,并且一律按最高罚款限额处罚。有个别警察甚至以权谋私,对当场处罚的,不给行为人出具罚款收据,或者在出具的罚款收据上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还有的公安机关不严格执行罚款决定与收缴机关分离制度,罚没收入不上缴或者不完全上缴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地影响了公安部门及其人民警察在群众中的形象,而且也不利于公正、有效地执法。为了解决上述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本条在此重申了罚款决定与收缴机关相分离这项制度。

  本条规定包括如下内容:第一,公安机关依法实施罚款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处罚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依照本法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这种情况下,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罚。为了提高效率,节约执法成本,同时也方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缴纳罚款,本法还规定,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无论以上述何种形式处罚,都应当依照本法及《行政处罚法》等法律以及《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等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处罚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也就是说,由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但不直接收取罚款,而是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本人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考虑到在有些情况下,受到罚款处罚的人自行到银行缴纳罚款确实有困难,本法也作了例外规定,即对于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以及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这样规定,是为了防止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利用职权进行处罚而为自身谋取经济利益,杜绝个别单位和警察滥罚款的现象。第二,收缴的罚款应当全部上缴国库。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不得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国家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以防止个别地方、个别单位为了局部的利益不顾全局利益,为了小集体的利益而有损国家的利益。同时,也是为了保证执法的公正严明。

  对于违反处罚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的规定收缴罚款、不按照规定将罚款上缴国库或者截留、私分、挪用罚款的,根据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在线法律咨询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解决?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解答 5016

相关资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释义: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释义:第二十五条
2025-06-09
1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四十六条
2025-06-09
1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四十七条
2025-06-09
1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四十八条
2025-06-09
1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四十九条
2025-06-09
256

最新咨询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务合同,未买社保。
的回答
可以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赔偿
我本是某公司职职工,有25年工龄。两年前和公司订了个合同 3人就岗(3班3倒,月上班31个工时,没有公休) 待遇旱涝保收 每月3450元。合同满后感觉不公,就没有再和公司继续签原来的合同。公司后给该岗位加到4人(4班3倒),身份也恢复原有职工。但工资待遇还是原合同一样3450元/月。收人和其他岗位相差太大。和公司领导反应后得到答复:加人不加薪,本来给我们3人岗位收入得总数,现在加人就得4个人分。同为公司服务工作,公司这样区别待遇是否合理合法。我们应该如何公平对待
本人1983年10月份经江苏省阜宁县邮电局招工进入单位工作,在邮电局续工作8年。当时是委办工性质,1991年10月份本人顶替父亲工作改为全民合同制工人。单位现在对我1983.10--1991.09月这一段工作工生龄不予认可,说从正式成为合同制才算我工龄(说以前是委代办合同)。请问这种说法是否合规合法,我该如何维权?找什么单位维权?谢谢!
老板克扣工资,可以申请网上仲裁吗
的回答
可以
被非法入侵个人设备,并被共享个人信息
的回答
报警处理
公司让我们办理两张银行卡,并且有一张在公司手里面,我们都不知道卡号,一部分工资打个人手里,另外一部分公司拿我们个人银行卡取走,已经两年了
退休后企业年金领取多长时间?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依据《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
退伍士兵军龄算不算工龄?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1)退伍的义务兵的军龄计算,其入伍时间,要从县(市)革命委员会征兵办公室(或人民武装部)批准入伍之日起计算;退伍时间,要以批准退出现役之日...
如果夜间我在马路上正常行驶,对向车开的灯疑似远光灯 我远近交替多次提醒,后发现他是近光,随后他开远光灯行驶,我由于对向车开远光灯视野不良,未发现对向车行驶至本车道,与其发生碰撞,责任如何划分
我与公司协商离职(离职证明上写的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但是在申请失业金的时候,公司说我是个人原因离职,不能申领失业金。
查看更多

欢迎使用微信支付


文档费用:¥
点击微信支付

未查询到支付记录,3s后自动查询

支付后可以自由复制这篇文章

注:有问题,请联系微信客服【jiuwenlaw66】

律科服务助手

微信号:13400724354
长按保存图片
在微信中扫一扫打开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