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全文

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全文

来源:律科网整理
2024-06-06 15:23:24

  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全文

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全文

  (1997年9月28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0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4年3月28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母婴保健条例〉等十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登记与办证

  第三章 管  理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加强暂住人口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市、县(市),到其他地区暂时居住的人员。

  寄养寄读、探亲访友、出差、就医、旅游的人员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的领导。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建立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参加的暂住人口管理协调组织,协调解决暂住人口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第四条 公安机关是暂住人口治安管理的主管机关。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社会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应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暂住人口治安管理工作。

  第五条 暂住人口的劳务及经营活动、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暂住人口必须遵纪守法,自觉履行维护治安秩序的义务。  ​

  第二章 登记与办证  ​

  第六条 暂住人口拟在暂住地居住三日以上三十日以内的,应当在到达暂住地三日内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暂住登记。

  暂住人口拟在暂住地暂住三十日以上的,应在到达暂住地七日内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整户暂住的,须申领暂住户口簿。

  未满十六周岁的暂住人口不申领暂住证。

  第七条 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和申领暂住证,须出示暂住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并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个体工商户雇用的暂住人口,由业主负责办理。

  (二)租赁房屋暂住的,由房屋出租人办理;在宾馆、旅店内租房三十日以上,从事务工、经营等活动的人员,由本人申领暂住证。

  (三)外来成建制的务工单位、外地派驻的办事机构,应编制实有暂住人口名册,由单位负责办理。

  (四)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内部的,由单位负责办理。

  (五)社会力量办学,应编制实有暂住人口名册,由单位负责办理。

  (六)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户主或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办理。

  (七)罪犯、劳教人员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的,离监探亲的,必须在到达暂住地二十四小时内,由户主或本人持监狱、劳教机关出具的证明,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返回时须申报注销。

  (八)其他暂住人口,由本人办理。

  第八条 公安派出所对手续齐全的申领暂住证者,应当在当日内办理。

  第九条 暂住证为持证人在暂住地合法居住的有效证件。

  第十条 暂住证应根据暂住人的申请,确定暂住时间,有效期限最长为一年。有效期满后需继续暂住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十日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换证手续;变动暂住地址的,应当办理暂住登记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 暂住人口离开暂住地,应到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暂住证丢失,应及时到发证机关办理补领手续。暂住人口在暂住地死亡,由其亲友、房主或用工单位负责办理注销手续,并由暂住地公安派出所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

  第三章 管  理  ​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法保护暂住人口的合法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

  (二)宣传暂住人口管理政策、法规,对暂住人口进行遵纪守法、社会公德教育;

  (三)依法进行暂住人口登记、发证、注销及证件审验等管理工作;

  (四)统计暂住人口数据;

  (五)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做好暂住人口登记管理工作,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落实管理责任和措施,培训管理人员;

  (六)依法查处涉及暂住人口的刑事、治安案事件和违反暂住人口管理规定以及侵犯暂住人口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十三条 劳动部门在办理暂住人口就业证明时,应核查暂住证。

  第十四条 计划生育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强对暂住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公安部门在办理暂住证时,对已婚育龄妇女应核查经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查验过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对没有计划生育证明或没有查验证明的暂住人口,应在办理暂住登记、发放暂住证的同时,要求其补办计划生育证明,并通报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

  第十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暂住人口颁发营业执照、进场交易证(摊位证)时,应核查暂住证。

  第十六条 卫生部门对从事饮食服务行业的暂住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颁发卫生许可证时,应核查暂住证。

  第十七条 教育部门对在暂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有职业、住所、经济来源的暂住人口,应当保证学龄儿童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

  第十八条 从事建筑、运输、采矿等行业负责人,外来成建制务工单位负责人以及个体工商业主是暂住人口管理的责任人,并按下列规定落实管理责任:

  (一)依照规定履行暂住人口登记和领证手续,不得雇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

  (二)建立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落实安全保卫措施,检查督促本单位暂住人口登记管理工作;

  (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暂住人口增减变动和管理工作等情况;

  (四)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不得包庇犯罪或提供违法犯罪场所。

  第十九条 房屋出租人向暂住人口出租房屋,应履行下列责任:

  (一)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证件人员;

  (二)房屋出租后,租住人员租用房屋用途变更的,必须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备案;

  (三)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四)发现可疑物品和违法犯罪线索,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不得包庇违法犯罪或提供违法犯罪活动场所。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条 单位、业主或者暂住人员违反本条例有下列第(一)至(六)项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派出所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警告;有第(七)至(九)项行为之一,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县(市、区)公安机关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不按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及暂住户口簿,经通知拒不办理的;

  (二)冒用他人暂住证、暂住户口簿的;

  (三)转让或出借暂住证的;

  (四)故意涂改暂住证的;

  (五)假报情况申领暂住证的;

  (六)暂住证有效期满或住址变动,不按规定办理换领、缴销或变更登记手续的;

  (七)非法买卖、窃取暂住证的;

  (八)伪造、变造暂住证情节轻微的;

  (九)妨碍或拒绝公安机关查验的。

  第二十一条 从事建筑、运输、采矿等行业和外来成建制务工单位以及个体工商业主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至(三)项规定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由县(市、区)公安机关对单位或个体工商业主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 房屋出租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至(三)项规定之一,经通知拒不改正的,由县(市、区)公安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四)项、第十九条第(四)、(五)项规定之一、情节轻微的,由县(市、区)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和暂住人口管理人员对申报暂住登记和申领暂住证件拖延不办、故意刁难、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机关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第五章 附  则  ​

  第二十六条 暂住证、暂住户口簿由河南省公安厅统一印制。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1997年12月1日起施行,1995年6月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河南省城镇暂住人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全文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在线法律咨询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解决?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解答 5016

相关资讯

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5全文
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5全文
2025-11-05
4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2025全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2025全文
2025-11-05
5
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全文
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全文
2025-11-05
5
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条例2025修订
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条例2025修订
2025-11-05
5
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2025修正
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2025修正
2025-11-05
5

最新咨询

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样才能离婚?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如果离婚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具体如下:   1、准备起诉材料:...
公司不辞退你故意调岗怎么赔偿?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公司不辞退却故意调岗,赔偿的关键在于判断调岗是否合理合法。具体如下:   1、调岗合理合法的情况:如果调岗是基于企业经营需要、员工...
合同到期了单位不续签有赔偿不?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是否有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分析如下:   1、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公司破产了员工工资没发该怎么办?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公司破产了员工工资没发,员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收集证据:员工应尽快整理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银行流水等能证明劳动...
开发商破产清算购房者怎么办?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开发商破产清算时,购房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1、及时申报债权:购房者应尽快向破产管理人申报购房合同相关债权。申报时需...
老婆出轨老公打伤第三者怎么判刑?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老婆出轨老公打伤第三者的判刑,需根据第三者的伤情程度来确定。具体如下:   伤情为轻微伤:一般不构成犯罪,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
公司破产了欠缴的社保怎么办?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公司破产欠缴的社保,员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确认欠缴记录:员工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当地社保局的查询窗口,让工作人员打印《社...
打架斗殴致人轻伤怎么判刑?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打架斗殴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司法实践中,具体...
职务犯罪可以减刑吗?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职务犯罪可以减刑,但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职务犯罪犯罪分子,在执行...
去劳动监察大队需要什么材料?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去劳动监察大队需要什么材料?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一般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投诉人身份证明: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查看更多

欢迎使用微信支付


文档费用:¥
点击微信支付

未查询到支付记录,3s后自动查询

支付后可以自由复制这篇文章

注:有问题,请联系微信客服【jiuwenlaw66】

律科服务助手

微信号:13400724354
长按保存图片
在微信中扫一扫打开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