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最新

2025年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最新

来源:律科网整理
2025-05-21 14:22:54

  2025年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最新

2025年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最新

  (2004年7月22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4年3月26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2024年9月26日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促进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公民和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法律援助以及相关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法律援助工作需要。法律援助经费保障的具体办法,由市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法律援助相关工作。

  第四条 市、区县(自治县)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以及相关单位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保障当事人依法获得法律援助,为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五条 市、区县(自治县)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

  (二)指派或者安排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三)支付法律援助补贴;

  (四)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培训;

  (五)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评估;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应当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支持和保障本机构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及时全额支付代为发放的法律援助补贴,不得收取管理费、手续费等费用。

  第七条 鼓励和支持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支持符合条件的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

  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等方式为法律援助事业提供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法律援助基金会依法募集法律援助资金,接受司法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 市、区县(自治县)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以及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有关法律援助制度建设、特殊困难人员法律援助服务等问题。

  第九条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条 经济困难公民、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当事人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或者决定提出申诉或者申请再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一)军人、军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六十周岁以上的退役士兵,参战参试、残疾、带病回乡的退役军人申请法律援助;

  (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的遗属申请法律援助;

  (三)孤儿、困境未成年人、残疾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

  (四)通知辩护案件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需要申请法律援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五)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需要申请法律援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六)务工人员申请支付劳动(劳务)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保险待遇、因提供劳务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

  (七)农业种植(养殖)户因使用假冒伪劣生产资料请求损害赔偿;

  (八)农村承包经营户因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主张民事权益;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应当如实说明经济困难状况,并提交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授权文书。

  法律援助机构对申请人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家庭消费支出等方面的信息开展核查,民政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经济困难标准及核查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经济困难标准实行动态调整。

  第十三条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的情形外,其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发现有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的情形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三日内通知。

  第十五条 市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单位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资源依法跨行政区域流动机制,鼓励和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等在法律服务资源相对短缺地区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服务资源不能满足法律援助工作开展需要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跨行政区域调配相关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提供法律援助。

  本市法律援助机构之间因管辖发生争议或者遇到重大、疑难、复杂的法律援助事项,可以报请市法律援助机构指定办理。

  第十六条 市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四川省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协作机制,推动法律援助跨区域合作。

  诉讼事项的办案机关所在地、非诉讼事项的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在重庆市、四川省内的,申请人可以就近选择向重庆市、四川省内的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法律援助申请。经申请地法律援助机构认定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在三日内移送事由发生地法律援助机构办理。

  事由发生地法律援助机构认为依法不应由其办理的,应当在三日内移送办案机关或者争议处理机关的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办案机关或者争议处理机关的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不得再次移送。

  第十七条 市司法行政部门统筹推进法律援助数字化建设,依托数据平台、应用程序等实现数据共享、线上线下服务协同,促进法律援助数字化、智能化、便捷化。

  申请人可以通过线上渠道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查询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可以通过线上渠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案件。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通过流程监控、在线评估、数据分析、积分管理等数字化方式,督促法律援助人员提升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 法律援助人员凭法律援助机构的公函依法利用档案资料,除涉及国家秘密等依法不得公开的档案资料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管、民政、人力社保等政府有关部门、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进行的调查取证、查询咨询、复印资料工作予以支持,并免收档案资料查询、调取、复制、出具证明等费用。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2025年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最新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在线法律咨询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解决?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解答 5016

相关资讯

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2025全文
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2025全文
2025-06-28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2025全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2025全文
2025-06-28
2
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2025全文
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2025全文
2025-06-28
1
滨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25全文
滨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25全文
2025-06-28
1
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25全文
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25全文
2025-06-28
1

最新咨询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务合同,未买社保。
的回答
可以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赔偿
我本是某公司职职工,有25年工龄。两年前和公司订了个合同 3人就岗(3班3倒,月上班31个工时,没有公休) 待遇旱涝保收 每月3450元。合同满后感觉不公,就没有再和公司继续签原来的合同。公司后给该岗位加到4人(4班3倒),身份也恢复原有职工。但工资待遇还是原合同一样3450元/月。收人和其他岗位相差太大。和公司领导反应后得到答复:加人不加薪,本来给我们3人岗位收入得总数,现在加人就得4个人分。同为公司服务工作,公司这样区别待遇是否合理合法。我们应该如何公平对待
本人1983年10月份经江苏省阜宁县邮电局招工进入单位工作,在邮电局续工作8年。当时是委办工性质,1991年10月份本人顶替父亲工作改为全民合同制工人。单位现在对我1983.10--1991.09月这一段工作工生龄不予认可,说从正式成为合同制才算我工龄(说以前是委代办合同)。请问这种说法是否合规合法,我该如何维权?找什么单位维权?谢谢!
老板克扣工资,可以申请网上仲裁吗
的回答
可以
被非法入侵个人设备,并被共享个人信息
的回答
报警处理
公司让我们办理两张银行卡,并且有一张在公司手里面,我们都不知道卡号,一部分工资打个人手里,另外一部分公司拿我们个人银行卡取走,已经两年了
退休后企业年金领取多长时间?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依据《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
退伍士兵军龄算不算工龄?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1)退伍的义务兵的军龄计算,其入伍时间,要从县(市)革命委员会征兵办公室(或人民武装部)批准入伍之日起计算;退伍时间,要以批准退出现役之日...
如果夜间我在马路上正常行驶,对向车开的灯疑似远光灯 我远近交替多次提醒,后发现他是近光,随后他开远光灯行驶,我由于对向车开远光灯视野不良,未发现对向车行驶至本车道,与其发生碰撞,责任如何划分
我与公司协商离职(离职证明上写的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但是在申请失业金的时候,公司说我是个人原因离职,不能申领失业金。
查看更多

欢迎使用微信支付


文档费用:¥
点击微信支付

未查询到支付记录,3s后自动查询

支付后可以自由复制这篇文章

注:有问题,请联系微信客服【jiuwenlaw66】

律科服务助手

微信号:13400724354
长按保存图片
在微信中扫一扫打开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