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幼儿园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25全文

陕西省幼儿园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25全文

来源:律科网整理
2025-07-08 15:56:56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陕西省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办法》的决定

  (2024年2月7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2号公布 自2024年2月7日起施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2024年第5次常务会议决定,对《陕西省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办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二、将第四条修改为:“各级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幼儿园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发展改革、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幼儿园管理工作。”

  三、将第七条第一款和第八条合并作为第七条,修改为:“举办公办幼儿园应当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举办民办幼儿园应当依法办理办学许可证。”

  四、将第七条的第二款作为第八条,修改为:“幼儿园因故停办或变更名称、类别、隶属关系,应当依法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手续。”

  五、将第十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少年儿童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科学确定幼儿园的布局、办学性质、服务半径、数量和规模。”

  六、将第十二条修改为:“幼儿园收费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制定的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公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应当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民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

  “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合理使用各项经费。幼儿园的经费主要用于幼儿保育、教育活动和改善办园条件。

  “禁止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

  七、将第十三条修改为:“公办幼儿园园长与工作人员的聘用,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民办幼儿园园长与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

  八、将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合并作为第十九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具有下列情形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损失、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生办园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保育、教育质量低劣的;

  “(四)不执行收费标准,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扩大收费的;

  “(五)造成幼儿触电、烫伤、冻伤、摔伤和走失等事故的;

  “(六)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施的。”

  九、删去第二十二条。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陕西省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陕西省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办法

  (1995年2月6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2号公布,根据2011年2月25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第一次修改,根据2012年2月2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55号第二次修改,根据2014年3月18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76号第三次修改,根据2024年2月7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2号第四次修改)

  第一条 为加强幼儿园管理,提高幼儿保育、教育质量,根据国家《幼儿园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招收3周岁以上(含3周岁)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各类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级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幼儿园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发展改革、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五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加强对幼儿教育工作的领导。

  第六条 举办幼儿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幼儿园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工作人员;

  (二)办园经费有可靠来源;

  (三)有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和适应儿童保育、教育要求的园舍和设施;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举办公办幼儿园应当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举办民办幼儿园应当依法办理办学许可证。

  第八条 幼儿园因故停办或变更名称、类别、隶属关系,应当依法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 幼儿园在举办期间,应当定期向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报送统计表。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少年儿童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科学确定幼儿园的布局、办学性质、服务半径、数量和规模。

  第十一条 鼓励单位举办的幼儿园面向社会开放,吸收非本单位子女入园。

  第十二条 幼儿园收费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制定的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公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应当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民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

  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合理使用各项经费。幼儿园的经费主要用于幼儿保育、教育活动和改善办园条件。

  禁止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

  第十三条 公办幼儿园园长与工作人员的聘用,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民办幼儿园园长与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

  第十四条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在举办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业务指导下,负责全园的工作。园长在受聘期间,应当接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

  第十五条 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工作,实行分级培训。省小学(幼儿)教师培训中心及设区市、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幼儿教育管理干部、园长和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工作。

  第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严禁使用全日制小学教材对幼儿施教。

  第十七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安全防护、保教人员交接班制度,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幼儿食物、药物中毒,患传染病交叉感染以及触电、烫伤、冻伤、摔伤和走失等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 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每年应当全面检修1次,及时排除险情,确保幼儿安全。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具有下列情形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损失、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生办园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保育、教育质量低劣的;

  (四)不执行收费标准,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扩大收费的;

  (五)造成幼儿触电、烫伤、冻伤、摔伤和走失等事故的;

  (六)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施的。

  第二十条 附设在普通小学的学前幼儿班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陕西省幼儿园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25全文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在线法律咨询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解决?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解答 5016

相关资讯

2025年宿迁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全文
2025年宿迁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全文
2025-10-14
40
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全文
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全文
2025-10-14
38
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全文
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全文
2025-10-14
10
湖南省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若干规定2025全文
湖南省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若干规定2025全文
2025-10-14
39
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5全文
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5全文
2025-10-14
53

最新咨询

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样才能离婚?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如果离婚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具体如下:   1、准备起诉材料:...
公司不辞退你故意调岗怎么赔偿?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公司不辞退却故意调岗,赔偿的关键在于判断调岗是否合理合法。具体如下:   1、调岗合理合法的情况:如果调岗是基于企业经营需要、员工...
合同到期了单位不续签有赔偿不?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是否有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分析如下:   1、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公司破产了员工工资没发该怎么办?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公司破产了员工工资没发,员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收集证据:员工应尽快整理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银行流水等能证明劳动...
开发商破产清算购房者怎么办?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开发商破产清算时,购房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1、及时申报债权:购房者应尽快向破产管理人申报购房合同相关债权。申报时需...
老婆出轨老公打伤第三者怎么判刑?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老婆出轨老公打伤第三者的判刑,需根据第三者的伤情程度来确定。具体如下:   伤情为轻微伤:一般不构成犯罪,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
公司破产了欠缴的社保怎么办?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公司破产欠缴的社保,员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确认欠缴记录:员工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当地社保局的查询窗口,让工作人员打印《社...
打架斗殴致人轻伤怎么判刑?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打架斗殴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司法实践中,具体...
职务犯罪可以减刑吗?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职务犯罪可以减刑,但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职务犯罪犯罪分子,在执行...
去劳动监察大队需要什么材料?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去劳动监察大队需要什么材料?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一般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投诉人身份证明: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查看更多

欢迎使用微信支付


文档费用:¥
点击微信支付

未查询到支付记录,3s后自动查询

支付后可以自由复制这篇文章

注:有问题,请联系微信客服【jiuwenlaw66】

律科服务助手

微信号:13400724354
长按保存图片
在微信中扫一扫打开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