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2025全文

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2025全文

来源:律科网整理
2025-07-22 13:48:23

  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2025全文

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2025全文

  (2016年9月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4号公布 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活动,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对重大行政决策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未按照法定权限、程序、时限决策,或者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按照本办法规定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以下简称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 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应当遵循职权法定、客观公正、权责统一、惩教结合等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对下级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监察机关按照法定权限,负责重大行政决策违法行为的调查。

  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由相关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以下简称责任追究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处理。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第七条 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

  (二)未按照规定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的;

  (三)未按照规定举行听证会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在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程序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组织专家论证的;

  (二)在论证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在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程序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的;

  (二)未按照规定处理风险评估结论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的;

  (二)经合法性审查认定不合法,作出决策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一)未按照法定权限、时限、程序作出决策的;

  (二)未按照规定对会议决定过程进行记录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重大行政决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在政府网站或者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的;

  (二)未按照规定组织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方案起草、决策等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第十四条 重大行政决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监察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应当启动调查程序:

  (一)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重大行政决策的;

  (二)重大行政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诉、检举、控告重大行政决策存在违法事实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追究责任的情形。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监察机关应当将调查结论提交责任追究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五条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终身追究重大行政决策责任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有关规定应当减轻或者免予追究重大行政决策责任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按照本办法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可以采取批评教育、责令公开道歉、诫勉谈话、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方式追究责任;构成违纪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的中介组织、专家等应当对所提供的决策咨询意见负责,在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造成决策失误的,由责任追究机关将调查情况通报相关主管部门,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 有关责任人员对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处理决定不服的,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提出申诉。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重大行政决策严重失误或者违法决策,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2025全文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在线法律咨询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解决?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解答 5016

相关资讯

2025年宿迁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全文
2025年宿迁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全文
2025-10-14
40
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全文
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全文
2025-10-14
37
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全文
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全文
2025-10-14
10
湖南省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若干规定2025全文
湖南省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若干规定2025全文
2025-10-14
38
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5全文
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5全文
2025-10-14
53

最新咨询

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样才能离婚?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如果离婚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具体如下:   1、准备起诉材料:...
公司不辞退你故意调岗怎么赔偿?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公司不辞退却故意调岗,赔偿的关键在于判断调岗是否合理合法。具体如下:   1、调岗合理合法的情况:如果调岗是基于企业经营需要、员工...
合同到期了单位不续签有赔偿不?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是否有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分析如下:   1、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公司破产了员工工资没发该怎么办?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公司破产了员工工资没发,员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收集证据:员工应尽快整理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银行流水等能证明劳动...
开发商破产清算购房者怎么办?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开发商破产清算时,购房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1、及时申报债权:购房者应尽快向破产管理人申报购房合同相关债权。申报时需...
老婆出轨老公打伤第三者怎么判刑?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老婆出轨老公打伤第三者的判刑,需根据第三者的伤情程度来确定。具体如下:   伤情为轻微伤:一般不构成犯罪,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
公司破产了欠缴的社保怎么办?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公司破产欠缴的社保,员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确认欠缴记录:员工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当地社保局的查询窗口,让工作人员打印《社...
打架斗殴致人轻伤怎么判刑?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打架斗殴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司法实践中,具体...
职务犯罪可以减刑吗?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职务犯罪可以减刑,但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职务犯罪犯罪分子,在执行...
去劳动监察大队需要什么材料?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去劳动监察大队需要什么材料?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一般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投诉人身份证明: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查看更多

欢迎使用微信支付


文档费用:¥
点击微信支付

未查询到支付记录,3s后自动查询

支付后可以自由复制这篇文章

注:有问题,请联系微信客服【jiuwenlaw66】

律科服务助手

微信号:13400724354
长按保存图片
在微信中扫一扫打开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