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拥军优属规定2025最新修正

太原市拥军优属规定2025最新修正

来源:律科网整理
2025-09-04 14:20:51

  太原市拥军优属规定2025最新修正

拥军优属

  (2002年8月30日太原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2年9月28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6年1月20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11月6日太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4年7月26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的2024年5月21日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太原市立法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 为了加强拥军优属工作,促进国防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和优抚对象,依照本规定享受优待。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优抚对象,是指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复员退伍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

  本规定所称家属,是指军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和依靠军人生活的18周岁以下的弟妹,以及军人自幼曾依靠其抚养长大现在又必须依靠军人生活的其他亲属。

  第四条 市、县(市、区)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拥军优属工作。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应当按照本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对拥军优属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 教育、人社、科技等部门,应当从师资、技术等方面帮助部队培训军地两用人才,支持部队的科技进步和技术协作活动。

  第七条 部队在战备、训练和国防施工中需要征收土地或者临时使用土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依法优先予以办理。

  部队用国防经费建造战备训练等基础设施,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税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八条 部队用水、电、气、暖、粮油、副食品等,地方有关单位应当优先供应;按照规定由地方财政补贴的,应当及时补足。

  第九条 军用车辆通过公路、桥梁、隧道和在停车场停放时,一律免费;各停车场在有空位的情况下不得拒绝军车停放。

  通过驻军的道路,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负责修建和养护,并确保畅通。

  第十条 飞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应当对军人实行优先售票,有条件的应当设立军人售票窗口和军人候车(机)室。

  第十一条 部队在执行军事演习、野营拉练、抢险救灾等重大任务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方便条件;车辆通过时,公安交通部门应当保证其优先通行。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部队摊派各种费用,不得擅自要求部队提供人力、物力;确需部队支援和支持的,须经市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统一协调。

  第十三条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持证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免费;持证游览公园、动物园、旅游景点,参观纪念馆、博物馆免购门票。

  公共汽车、电车内,游览、参观场所和公共停车场的收费处,应当设置军人或者军车免费标志。

  第十四条 现役军人子女、革命烈士子女报考市属中等、高等学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优先享受学生贷款。

  第十五条 在乡老复员军人、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在当地县(市、区)卫生系统所属医院住院期间,药品减免20%,手术费减免40%,床位费减免60%。

  在乡老复员军人、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当地卫生系统所属医院看病免收挂号费、诊疗费、注射费。

  第十六条 义务兵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由其家属户籍所在地优待金发放单位给其家属发放奖励金。

  第十七条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年由入伍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按标准予以发放。

  在校大学生服义务兵役期间,其家庭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按当地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予以发放。

  第十八条 义务兵和军士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服现役期间应当保留。

  第十九条 优抚对象所享受的抚恤、补助、优待金,应当按时足额发放,任何单位不得拖欠。

  第二十条 现役军人随军家属、转业军人和随迁家属、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随迁家属、复员退伍军人的户籍,符合规定的,公安部门应当及时办理落户手续。

  第二十一条 分居两地的现役军人配偶按国家规定到部队探亲,其所在单位应当优先安排假期,按标准报销所需路费;在规定的假期内,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不变。

  第二十二条 现役军人配偶,随军前已就业的,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协助联系用人单位,并办理调动手续;随军前未就业的,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积极组织就业培训,并优先推荐就业;随军后未安置就业和就业后下岗的,应当纳入当地人民政府的再就业计划,并优先介绍就业。

  第二十三条 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军官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参照转业军官原任职务和专业特长安排工作岗位。对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和长期在艰苦地区服役的转业军官,在安置中应当予以照顾。

  随同军队转业军官调动的配偶,应当与转业军官同时接收,同时安置。

  第二十四条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有安置退役军人的义务,应当完成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下达的安置任务。

  退役军人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的,退役后允许复工、复职。

  第二十五条 接收单位对因战、因公伤残的退役军人,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并保证享受与所在单位因公致残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和医疗待遇,无特殊理由不得辞退。

  第二十六条 退役军人的军龄连同待分配时间一并计算为所在单位的连续工龄和养老保险投保年限,并在工资、住房和其他方面享受同工龄、同工种职工的待遇。

  第二十七条 地方和军队发生矛盾和纠纷时,涉及到的地方单位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市、区)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县(市、区)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协调处理。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退役军人安置任务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太原市拥军优属规定2025最新修正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在线法律咨询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解决?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解答 5016

相关资讯

浙江省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条例2025修正
浙江省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条例2025修正
2025-09-04
8
江西省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条例2025修正
江西省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条例2025修正
2025-09-04
9
太原市拥军优属规定2025最新修正
太原市拥军优属规定2025最新修正
2025-09-04
13
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25最新版
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25最新版
2025-09-04
9
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25最新版
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25最新版
2025-09-04
18

最新咨询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务合同,未买社保。
的回答
可以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赔偿
我本是某公司职职工,有25年工龄。两年前和公司订了个合同 3人就岗(3班3倒,月上班31个工时,没有公休) 待遇旱涝保收 每月3450元。合同满后感觉不公,就没有再和公司继续签原来的合同。公司后给该岗位加到4人(4班3倒),身份也恢复原有职工。但工资待遇还是原合同一样3450元/月。收人和其他岗位相差太大。和公司领导反应后得到答复:加人不加薪,本来给我们3人岗位收入得总数,现在加人就得4个人分。同为公司服务工作,公司这样区别待遇是否合理合法。我们应该如何公平对待
本人1983年10月份经江苏省阜宁县邮电局招工进入单位工作,在邮电局续工作8年。当时是委办工性质,1991年10月份本人顶替父亲工作改为全民合同制工人。单位现在对我1983.10--1991.09月这一段工作工生龄不予认可,说从正式成为合同制才算我工龄(说以前是委代办合同)。请问这种说法是否合规合法,我该如何维权?找什么单位维权?谢谢!
老板克扣工资,可以申请网上仲裁吗
的回答
可以
被非法入侵个人设备,并被共享个人信息
的回答
报警处理
公司让我们办理两张银行卡,并且有一张在公司手里面,我们都不知道卡号,一部分工资打个人手里,另外一部分公司拿我们个人银行卡取走,已经两年了
退休后企业年金领取多长时间?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依据《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
退伍士兵军龄算不算工龄?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1)退伍的义务兵的军龄计算,其入伍时间,要从县(市)革命委员会征兵办公室(或人民武装部)批准入伍之日起计算;退伍时间,要以批准退出现役之日...
如果夜间我在马路上正常行驶,对向车开的灯疑似远光灯 我远近交替多次提醒,后发现他是近光,随后他开远光灯行驶,我由于对向车开远光灯视野不良,未发现对向车行驶至本车道,与其发生碰撞,责任如何划分
我与公司协商离职(离职证明上写的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但是在申请失业金的时候,公司说我是个人原因离职,不能申领失业金。
查看更多

欢迎使用微信支付


文档费用:¥
点击微信支付

未查询到支付记录,3s后自动查询

支付后可以自由复制这篇文章

注:有问题,请联系微信客服【jiuwenlaw66】

律科服务助手

微信号:13400724354
长按保存图片
在微信中扫一扫打开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