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立医疗机构外配处方管理规定2026全文

江西省公立医疗机构外配处方管理规定2026全文

来源:律科网整理
2026-01-07 10:43:26

  江西省公立医疗机构外配处方管理规定2026全文

江西省公立医疗机构外配处方管理规定2026全文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用药和外配处方管理,防范潜在廉政风险,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全国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核心制度要点(2024年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及其实施细则等规章和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外配处方行为。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外配处方是指因临床诊疗需要,由医疗机构医师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并作为患者自行到医疗机构外购买药品凭证的医疗文书。

  第四条 医疗机构是处方外配的责任主体,应将外配处方纳入本机构统一药事管理,建立外配处方药品管理清单、书面告知、违规外配处方行为处理等制度规范,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严防潜在廉洁风险。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师关于处方开具相关管理要求的培训。

  第五条 医疗机构应建立外配处方药品清单制,须严格按照药品遴选制度和程序,同时兼顾临床应用、医保政策等因素,由临床科室根据诊疗需要拟订外配处方药品,并向医务部门提交申请,医务部门根据本机构情况组织相关临床科室、药学、财务审计、医德医风(行风)、纪检等部门进行初步论证,经“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定后实施,并实行动态管理。

  医疗机构因开展新技术新业务、临床急(抢)救、特殊临床治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自然灾害等确需使用,而本机构现有用药供应目录药品无法提供,集中采购成交品种中无替代且无法通过临时购药程序采购满足临床急需的药品,可纳入医疗机构外配处方药品清单。

  本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已有同类或类似作用、能正常采购供应的品种,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成药和辅助性药品等临床非紧急、非必需的药品,不得作为外配处方药品。双通道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不纳入外配处方药品清单管理。

  第六条 医疗机构应对外配处方药品建立书面告知制度并严格执行。医师应对外配处方的原因、药品的使用范围、用途和使用注意事项等,向患者进行充分的书面告知,并提醒患者索要和留存外配处方药品的有效购销凭证。开具外配处方前应经过患者或其授权人同意,并在病历中予以记录。

  第七条 外配处方应当按药品通用名以处方标准格式开具。不得以手写处方、口头告知等形式向患者开具外配处方药品。确有困难需使用手写处方的,需按处方管理要求留存底方,并纳入本机构外配处方点评。外配处方上不得书写或标识与诊断治疗无关的信息,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出现商品名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名称。对单一来源渠道或用于治疗罕见病的外配处方,可由医疗机构确定供应渠道并告知患者。外配处方经医疗机构内具有审方资格的药师审核通过后,使用《处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处方标准和格式打印。

  第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严格的外配处方审批流程。对未纳入外配处方药品清单的外配处方药品,应获得患方知情同意,由经管医生填写审批表,经临床科主任审批同意后报药学、医德医风(行风)部门、分管临床科室的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外送,并在病历中予以记录。审批流程结束后审批表由医德医风(行风)部门统一收集保管。

  对因临床需要,频繁开具或用量较大的外配处方药品,医疗机构应当组织评估,确有合理需求的,可以按程序纳入本机构药品采购清单;评估为不符合安全、有效、经济、简便、适当原则的,应当通知临床不得再开具相应外配处方。

  第九条 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外配处方使用监测、评价、预警、干预机制。将外配处方点评纳入本机构处方点评范围,围绕外配处方用药指征、选用情况、用法用量、安全有效性、替代药品等方面开展处方点评,定期通报外配处方使用情况。点评结果应参照本机构内药品处方点评,纳入医师考核体系,并对开具外配处方的临床科室、医师,以及外配处方药品品规、数量等实行动态调整和超常预警。对不合理使用外配处方的临床科室及个人,及时预警并干预不合理用药行为。

  第十条 医疗机构应提升外配处方标准化管理水平,逐步通过医疗机构信息系统(HIS)实现统一管理,确保外配处方的开具、审核、使用、病历记录等相关内容,能在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中回溯。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外配处方时,严禁以下行为:

  (一)严禁推荐患者外配本医疗机构应当且能够提供的药品。

  (二)严禁违规诱导、推介患者及家属到指定药品经营企业(含与本机构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自费药房、自办药店、便民药店等)或其他医疗机构购买指定药品。

  (三)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与外配药店之间存在收受“红包”、回扣等利益输送行为。

  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将外配处方管理相关政策向社会公众公示,对患者加强外配处方政策宣教,畅通患者反映渠道,认真核实处理对本机构有关不良行为的举报,对媒体公开报道、医药企业或者有关人员主动披露的不良行为,主动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三条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管理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不合理开具外配处方的医疗机构及医师,应责令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对医疗机构及其主要责任人、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医保部门要依职责督促医疗机构完善医保药品供应目录,保障患者基本用药需求。

  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开展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执法,对以商业贿赂等手段获取外配处方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

  药监部门要监督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生产、存储、配送、使用等各环节安全责任,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关于印发江西省医疗机构样本外送检测及外购药品(器械)若干规定的通知》(赣卫医字〔2021〕136号)中关于外购药品(器械)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五条 本规定如与上级文件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江西省公立医疗机构外配处方管理规定2026全文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在线法律咨询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解决?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解答 5016

相关资讯

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条例2026全文
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条例2026全文
2026-04-07
2
黑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2026全文
黑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2026全文
2026-04-07
3
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2026全文
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2026全文
2026-04-07
5
江苏省森林法实施办法2026全文
江苏省森林法实施办法2026全文
2026-04-07
2
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2026全文
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2026全文
2026-04-07
2

最新咨询

村民打架被拘留过15天 但是村委选举投票完成已选上 有人举报 还能不能继续 关键是拘留15天是行政拘留 不是刑事处罚 还是影响吗 王占田
王占田 的回答
打架,是否会影响选举任命吗?
大货车与小轿车会车,大货车占道行驶,小轿车为了躲避大货车自己蹭到栏杆,责任如何划分
老师你好,想咨询一下我有个员工操作机器把左手中指,无名指,小拇指三根从第二关节处压断了,其中中指和小拇指接上了,无名指未接上,这种一般会定为几级工伤
检查发现畜牧养殖户瘦肉精检测呈阳性,但未发现该养殖户使用实据,应该如果定性和处理?
关于军属探亲假规定
工地上受伤老板不管不问,不处理我该怎么办
你好,我现在在一家公司上班,签了两年合同试用期三个月,现在公司我的主管领导降薪让我们自动辞职。现在还在职,就是把工资压底想让我们自动辞职。有什么办法吗?
薛律师,您好!我目前在医疗期内,想咨询下常州市医疗期的病假薪资发放待遇,以及医疗期内辞退能享受哪些待遇?
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样才能离婚?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如果离婚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具体如下:   1、准备起诉材料:...
公司不辞退你故意调岗怎么赔偿?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公司不辞退却故意调岗,赔偿的关键在于判断调岗是否合理合法。具体如下:   1、调岗合理合法的情况:如果调岗是基于企业经营需要、员工...
查看更多

欢迎使用微信支付


文档费用:¥
点击微信支付

未查询到支付记录,3s后自动查询

支付后可以自由复制这篇文章

注:有问题,请联系微信客服【jiuwenlaw66】

律科服务助手

微信号:13400724354
长按保存图片
在微信中扫一扫打开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