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博士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6全文

四川省博士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6全文

来源:律科网整理
2026-03-11 15:43:00

 四川省博士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6全文

四川省博士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6全文

  川人社规〔2025〕18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博士后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资金是指由省财政安排,用于培养引进博士后的专项经费,包括: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资助经费、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经费、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经费、博士后日常经费等。

  第三条  专项资金旨在提高我省博士后自主创新能力,为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和人才智力支撑。

  第四条  专项资金管理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正、专款专用、绩效优先的原则。   

  第二章  资助标准和用途

  第五条  对在博士后综合评估中评为优秀等次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简称“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简称“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简称“基地”)一次性资助20万元,用于添置研究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博士后研究人员学术交流活动等。

  第六条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资助标准为每人40万元,资助期为两年,其中30万元主要用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奖金、生活补助和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等;10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以及其他合理支出。

  第七条  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经费资助标准分四个等级,特等每项20万元,一等每项10万元,二等每项8万元,三等每项5万元,主要用于博士后研究人员添置研究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图书资料以及聘用助手、调研论证、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等。

  第八条  我省管理的流动站自主招收、工作站独立招收和工作站、基地与国内流动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请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资助期两年。对非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万元,对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万元。主要用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奖金、生活补助和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等。每年省财政根据实际招收进站和申请人数据实结算。

  第九条  受资助对象获得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资助的,不享受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  

  第三章  申报和资金拨付

  第十条  专项资金一般应按照个人或单位提出申请、相关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级有关部门等博士后工作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管理单位”)初审推荐等程序申报。具体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当年度发布的通知要求为准。

  第十一条  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资助经费、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资助经费、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经费和博士后日常经费,按规定拨付至设站单位。

  第十二条  受资助对象所在单位应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如有自动放弃资助、结余经费等情况,所在单位应在情况发生当年12月底前按原渠道及时退回资助经费。   

  第四章  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第十三条  设站单位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的日常监管,承担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好预算管理、审批报销、资产管理工作,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二)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做好项目结题和成果验收工作。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测情况导致方案重大调整或无法实施的,应逐级向上申请项目调整,未经批复,不得擅自更改;无法调整的,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将补助资金按原渠道退回。项目实施完毕有剩余资金,应及时将剩余资金按原渠道退回。

  (三)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列支,不得改变资金用途和分解项目支出,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支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挪用,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四)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对专项资金应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做到账目清楚、内容真实、核算准确、手续完备。

  (五)落实报告制度,定期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管理单位报送资助对象资助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  管理单位负责专项资金的项目审查和监督管理,承担以下职责:

  (一)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严格审查把关;

  (二)加强监督和指导,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进行监督管理,指导设站单位建立健全项目、财务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等;

  (三)落实报告制度,定期检查设站单位专项资金项目推进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等,如发现设站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不当的,应督促其及时整改,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第十五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对设站单位博士后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合规安全、使用绩效等。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专项资金安排、调整、撤销及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和财会监督等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专项资金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设站单位和个人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弄虚作假、挤占挪用、套取骗取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解释。

四川省博士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6全文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在线法律咨询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解决?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解答 5016

相关资讯

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条例2026全文
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条例2026全文
2026-04-07
4
黑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2026全文
黑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2026全文
2026-04-07
6
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2026全文
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2026全文
2026-04-07
9
江苏省森林法实施办法2026全文
江苏省森林法实施办法2026全文
2026-04-07
7
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2026全文
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2026全文
2026-04-07
6

最新咨询

村民打架被拘留过15天 但是村委选举投票完成已选上 有人举报 还能不能继续 关键是拘留15天是行政拘留 不是刑事处罚 还是影响吗 王占田
王占田 的回答
打架,是否会影响选举任命吗?
大货车与小轿车会车,大货车占道行驶,小轿车为了躲避大货车自己蹭到栏杆,责任如何划分
老师你好,想咨询一下我有个员工操作机器把左手中指,无名指,小拇指三根从第二关节处压断了,其中中指和小拇指接上了,无名指未接上,这种一般会定为几级工伤
检查发现畜牧养殖户瘦肉精检测呈阳性,但未发现该养殖户使用实据,应该如果定性和处理?
关于军属探亲假规定
工地上受伤老板不管不问,不处理我该怎么办
你好,我现在在一家公司上班,签了两年合同试用期三个月,现在公司我的主管领导降薪让我们自动辞职。现在还在职,就是把工资压底想让我们自动辞职。有什么办法吗?
薛律师,您好!我目前在医疗期内,想咨询下常州市医疗期的病假薪资发放待遇,以及医疗期内辞退能享受哪些待遇?
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样才能离婚?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如果离婚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具体如下:   1、准备起诉材料:...
公司不辞退你故意调岗怎么赔偿?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公司不辞退却故意调岗,赔偿的关键在于判断调岗是否合理合法。具体如下:   1、调岗合理合法的情况:如果调岗是基于企业经营需要、员工...
查看更多

欢迎使用微信支付


文档费用:¥
点击微信支付

未查询到支付记录,3s后自动查询

支付后可以自由复制这篇文章

注:有问题,请联系微信客服【jiuwenlaw66】

律科服务助手

微信号:13400724354
长按保存图片
在微信中扫一扫打开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