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官方《特种作业目录》(应急管理部令第19号,2026年6月1日起施行)共11大类别、54个操作项目。以下为完整、权威清单:
一、电工作业(6项)
低压电工作业
高压电工作业(可从事低压作业)电力电缆作业
继电保护作业
电气试验作业
防爆电气作业
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3项)
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压力焊作业
钎焊作业
三、高处作业(2项)
登高架设作业
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四、制冷与空调作业(2项)
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
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五、煤矿安全作业(9项)
煤矿井下电气作业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
煤矿瓦斯检查作业
煤矿安全检查作业
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
煤矿采煤机操作作业
煤矿掘进机操作作业
煤矿防突作业
六、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7项)
金属非金属矿井通风作业
尾矿作业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检查作业
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机操作作业
金属非金属矿山爆破作业
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电气作业
金属非金属矿山排水作业
七、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2项)
陆上石油钻井司钻作业
陆上石油井下作业司钻作业
八、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1项)
煤气作业
九、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16项)
光气及光气化工艺、氯碱电解工艺、氯化工艺、硝化工艺、合成氨工艺、裂解(裂化)工艺、氟化工艺、加氢工艺、重氮化工艺、氧化工艺、过氧化工艺、胺基化工艺、磺化工艺、聚合工艺、烷基化工艺、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十、烟花爆竹安全作业(4项)
烟火药制造作业
黑火药制造作业
引火线制造作业
烟花爆竹搬运作业
十一、建筑施工安全作业(2项)
(2026新规新增,原住建部特种作业并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作业
建筑施工有限空间监护作业
重要说明
高压→低压:持高压电工证可从事低压作业,反之不行。
建筑特种合并:原建筑电工、架子工、焊工等,统一纳入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证管理。
全国通用:一证全国有效,6年一换、无复审。
根据2026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新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9号),特种作业人员年龄限制全国统一为:
一、最新年龄标准
第六条(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最低年龄:18周岁
最高年龄:法定退休年龄(取消了原55/60周岁的一刀切上限)二、法定退休年龄
男性:60周岁
女干部:55周岁
女工人:50周岁
特殊工种(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可提前5年(男55,女45)
三、新规核心变化(与旧规对比)
旧规(30号令):多数工种上限60周岁,部分高危(高处、制冷等)55周岁
新规(19号令):统一上限为法定退休年龄女性普通工人:50周岁
女性管理/技术岗:55周岁
男性:60周岁
符合条件的特殊工种:可提前退休(55/45)
四、配套要求
健康条件:无妨碍安全作业的疾病(心脏病、癫痫、眩晕、帕金森、精神病等)学历要求:
煤矿/非煤/石油/冶金/烟花爆竹:初中及以上危化/地下矿山首次取证:高中及以上五、实操要点
6月1日前:按旧规(55/60)执行
6月1日后:按新规(法定退休年龄)执行证书有效期:6年一换,取消复审全国通办:跨省可考、可换、可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原则上可以劳务派遣,但有严格限制与行业禁区,并非所有工种/岗位都允许。
一、法律与新规总原则
1、允许前提:必须同时满足
岗位符合“三性”:临时性(≤6个月)、辅助性、替代性(《劳动合同法》第66条)
用工比例≤10%(派遣工/总用工)
人员持证:必须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证(应急管理部19号令,2026.6.1起)
纳入用工单位统一安全管理
2、禁止情形(绝对红线)
煤矿井下特种作业:全禁(《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24条)
非煤矿山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为正式工,禁派遣(矿安〔2022〕4号)
危化/烟花爆竹/建筑主体施工等核心高危工序:原则上禁派遣
超过6个月的长期稳定特种岗位:违法
二、分行业可/不可速查
1、一般允许(非核心、短期、辅助)
物业/商场:临时低压电工、空调维修(制冷)
工厂检修:短期焊工、高处维护
基建辅助:非主体的临时电工、架子工
要求:6个月内、非主营业务、持证、统一管理
2、绝对禁止(法律/安监明文)
煤矿井下:所有特种作业(电工、爆破、瓦斯检查等)
非煤矿山: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
矿山/危化/建筑核心生产/主体工序
三、2026新规(19号令)关键点
1、适用所有用工形式:正式工、派遣、外包、灵活就业一律持证,无豁免
2、责任主体:用工单位负主要安全责任(培训、管理、监督)
3、处罚:无证上岗、违规派遣→双向处罚(个人+单位+负责人)
四、合规要点(企业/个人必看)
1、先看工种/行业:矿山井下→禁;一般临时辅助→可
2、再看岗位性质:必须三性+≤6个月+≤10%
3、人员必须持证:全国联网可查(应急部平台)
4、管理归属:派遣工纳入用工单位统一安全管理,不能“以派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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