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修订【全文】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修订【全文】

来源:律科网整理
2023-04-13 11:23:56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修订【全文】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修订【全文】

  (1992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警衔等级的设置

  第三章 警衔的首次授予

  第四章 警衔的晋级

  第五章 警衔的保留、降级、取消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人民警察队伍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增强人民警察的责任心、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有利于人民警察的指挥、管理和执行职务,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制度。

  第三条 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称号、标志和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

  第四条 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第五条 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对警衔低的人民警察,警衔高的为上级。当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在职务上隶属于警衔低的人民警察时,职务高的为上级。

  第六条 公安部主管人民警察警衔工作。

  第二章 警衔等级的设置

  第七条 人民警察警衔设下列五等十三级:

  (一)总警监、副总警监;

  (二)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三)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四)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五)警员:一级、二级。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第八条 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一)部级正职:总警监;

  (二)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三)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四)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五)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六)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七)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八)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九)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十)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第九条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第三章 警衔的首次授予

  第十条 人民警察警衔按照人民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授予。

  第十一条 授予人民警察警衔,以人民警察现任职务、德才表现、担任现职时间和工作年限为依据。

  第十二条 从学校毕业和从社会上招考录用担任人民警察的,或者从其他部门调任人民警察的,根据确定的职务,授予相应的警衔。

  第十三条 首次授予人民警察警衔,按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予以批准:

  (一)总警监、副总警监、一级警监、二级警监由国务院总理批准授予;

  (二)三级警监、警督由公安部部长批准授予;

  (三)警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厅(局)长批准授予;

  (四)警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政治部主任批准授予。

  公安部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警司、警员由公安部政治部主任批准授予。

  第四章 警衔的晋级

  第十四条 二级警督以下的人民警察,在其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根据本条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晋级。

  晋级的期限:二级警员至一级警司,每晋升一级为三年;一级警司至一级警督,每晋升一级为四年。在职的人民警察在院校培训的时间,计算在警衔晋级的期限内。

  晋级的条件:(一)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纪守法;(二)胜任本职工作;(三)联系群众,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晋级期限届满,经考核具备晋级条件的,应当逐级晋升;不具备晋级条件的,应当延期晋升。在工作中有突出功绩的,可以提前晋升。

  第十五条 一级警督以上的人民警察的警衔晋级,在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实行选升。

  第十六条 人民警察由于职务提升,其警衔低于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的,应当晋升至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

  第十七条 警司晋升警督,警督晋升警监,经相应的人民警察院校培训合格后,方可晋升。

  第十八条 人民警察警衔晋级的批准权限适用第十三条批准权限的规定。警司、警员提前晋升的,由公安部政治部主任批准。

  第五章 警衔的保留、降级、取消

  第十九条 人民警察离休、退休的,其警衔予以保留,但不得佩带标志。

  人民警察调离警察工作岗位或者辞职、退职的,其警衔不予保留。

  第二十条 人民警察因不胜任现任职务被调任下级职务,其警衔高于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高警衔的,应当调整至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高警衔。调整警衔的批准权限与原警衔的批准权限相同。

  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违犯警纪的,可以给予警衔降级的处分。警衔降级的批准权限与原警衔的批准权限相同。人民警察受警衔降级处分后,其警衔晋级的期限按照降级后的警衔等级重新计算。

  人民警察警衔降级不适用于二级警员。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被开除公职的,其警衔相应取消。

  人民警察犯罪,被依法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其警衔相应取消。

  离休、退休的人民警察犯罪的,适用前款的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国家安全部门、劳动改造劳动教养管理部门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的警衔工作适用本条例。

  国家安全部门、劳动改造劳动教养管理部门的人民警察警衔授予和晋级的批准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司法警察警衔授予和晋级的批准权限,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参照本条例规定。

  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和劳动改造劳动教养管理部门中不担任人民警察职务的人员,不实行警衔制度。

  第二十四条 人民警察警衔标志的式样和佩带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修订【全文】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在线法律咨询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解决?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解答 5016

相关资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2025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2025全文
2025-05-19
6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2025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2025全文
2025-05-06
9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25最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25最新
2025-05-06
66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2025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2025全文
2025-04-30
26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2025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2025全文
2025-04-30
39

最新咨询

我本是某公司职职工,有25年工龄。两年前和公司订了个合同 3人就岗(3班3倒,月上班31个工时,没有公休) 待遇旱涝保收 每月3450元。合同满后感觉不公,就没有再和公司继续签原来的合同。公司后给该岗位加到4人(4班3倒),身份也恢复原有职工。但工资待遇还是原合同一样3450元/月。收人和其他岗位相差太大。和公司领导反应后得到答复:加人不加薪,本来给我们3人岗位收入得总数,现在加人就得4个人分。同为公司服务工作,公司这样区别待遇是否合理合法。我们应该如何公平对待
本人1983年10月份经江苏省阜宁县邮电局招工进入单位工作,在邮电局续工作8年。当时是委办工性质,1991年10月份本人顶替父亲工作改为全民合同制工人。单位现在对我1983.10--1991.09月这一段工作工生龄不予认可,说从正式成为合同制才算我工龄(说以前是委代办合同)。请问这种说法是否合规合法,我该如何维权?找什么单位维权?谢谢!
老板克扣工资,可以申请网上仲裁吗
的回答
可以
被非法入侵个人设备,并被共享个人信息
的回答
报警处理
公司让我们办理两张银行卡,并且有一张在公司手里面,我们都不知道卡号,一部分工资打个人手里,另外一部分公司拿我们个人银行卡取走,已经两年了
退休后企业年金领取多长时间?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依据《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
退伍士兵军龄算不算工龄?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1)退伍的义务兵的军龄计算,其入伍时间,要从县(市)革命委员会征兵办公室(或人民武装部)批准入伍之日起计算;退伍时间,要以批准退出现役之日...
如果夜间我在马路上正常行驶,对向车开的灯疑似远光灯 我远近交替多次提醒,后发现他是近光,随后他开远光灯行驶,我由于对向车开远光灯视野不良,未发现对向车行驶至本车道,与其发生碰撞,责任如何划分
我与公司协商离职(离职证明上写的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但是在申请失业金的时候,公司说我是个人原因离职,不能申领失业金。
嫖娼小姐被抓有我的转账记录可以认定我嫖娼吗?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仅凭转账记录,若无他项确凿证据印证存在嫖娼行径者,通常无法直接裁定构成嫖娼罪名。
查看更多

欢迎使用微信支付


文档费用:¥
点击微信支付

未查询到支付记录,3s后自动查询

支付后可以自由复制这篇文章

注:有问题,请联系微信客服【jiuwenlaw66】

律科服务助手

微信号:13400724354
长按保存图片
在微信中扫一扫打开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