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最新修正【全文】

2023年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最新修正【全文】

来源:律科网整理
2023-11-05 21:57:27

  2023年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最新修正【全文】

  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最新

  (1998年11月28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2年3月29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3年5月27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23年5月31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废止、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

  第三章 监理范围及内容

  第四章 监理的实施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工程项目法人(以下简称项目法人)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合同、监理合同以及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建设工程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省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监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行业的建设工程监理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章 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

  第五条 本条例所称监理单位,是指依法取得监理资质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的社会中介组织。

  本条例所称监理工程师,是指依法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经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在监理单位从事监理业务的专业人员。

  第六条 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核定、业务范围和审批权限,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监理单位应当在核定的监理业务范围内承接监理业务。

  监理单位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第八条 省外监理单位来湘承接监理业务,应当向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信息登记。

  外国监理单位来湘承接监理业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九条 实行监理工程师注册制度。

  监理工程师执业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但未经注册的,不得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监理业务。

  第十条 监理工程师不得涂改、出借或者出卖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不得同时在二个或者二个以上监理单位任职。

  在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监理单位任职。

  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及其监理工程师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第十二条 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成立的监理行业协会,作为对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进行自律管理的社会团体,应当依据协会章程开展活动,反映监理行业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合法权益,对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业纪律的行为予以惩戒。

  第三章 监理范围及内容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监理分为建设前期阶段监理、设计阶段监理、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和保修阶段监理。

  第十四条 下列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应当实行监理:

  (一)国家和本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建设项目;

  (三)商品住宅建设项目;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捐款建设的工程项目;

  (五)储存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

  (六)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项目。

  前款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前期阶段、设计阶段和前款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项目是否实行监理,由项目法人自行决定。

  第十五条 项目法人可以委托监理单位承担建设工程全部阶段的监理,也可以委托监理单位承担建设工程部分阶段或者某个阶段的某项内容的监理。但是,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只能委托同一个监理单位监理。具体监理范围和内容由双方签订合同约定。

  第十六条 建设前期阶段可以委托监理单位参与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项目的决策研究;

  (二)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第十七条 设计阶段可以委托监理单位参与的主要内容:

  (一)设计方案的评选;

  (二)勘察、设计单位的确定;

  (三)协助项目法人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

  (四)项目设计审核。

  第十八条 施工准备阶段可以委托监理单位参与的主要内容:

  (一)协助项目法人组织招标;

  (二)施工图预算的审核;

  (三)协助项目法人签订施工合同。

  第十九条 施工阶段可以委托监理单位参与的主要内容:

  (一)协助项目法人办理开工手续;

  (二)分包单位的确认;

  (三)施工图纸的会审;

  (四)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

  (五)施工单位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规范、标准的检查;

  (六)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及质量的审核;

  (七)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的控制;施工单位安全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的检查;

  (八)设计变更的审核、施工现场的签证、工程的检查,工程付款的签证,协助项目法人进行工程结算。

  第二十条 保修阶段可以委托监理单位参与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质量状况检查;

  (二)工程质量责任分析;

  (三)工程保修监督。

  第四章 监理的实施

  第二十一条 建设工程监理必须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招标投标制度。

  第二十二条 监理单位应当与项目法人参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示范文本,签订书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包括:监理的范围和内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监理费的计取标准与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项目法人应当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合同文本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外商投资建设和利用国外贷款、捐款建设的工程项目的监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监理单位实施监理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组建监理机构,确定监理人员,编制监理规划并将监理规划提交项目法人;

  (二)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监理细则;

  (三)按照监理细则进行监理;

  (四)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监理意见;

  (五)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移交监理档案资料。

  第二十五条 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监理业务,成立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组成的监理机构。

  监理项目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根据监理合同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监理前,项目法人应当向勘察、设计以及施工单位发出书面通知,告知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监理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等事项;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向勘察、设计以及施工单位发出书面通知,告知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姓名及监理权限。

  第二十七条 被监理工程的勘察、设计以及施工单位应当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及时提供必要的资料。

  第二十八条 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业务的监理机构应当进驻施工现场,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应当具备与该工程施工阶段技术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二十九条 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设计规范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项目法人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监理工程师应当出具书面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改正。

  第三十条 实施监理过程中,项目法人对勘察、设计以及施工单位和有关单位的工程建设指令均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发布。

  项目法人发出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执行,并书面通知项目法人。

  第三十一条 监理单位不得与项目法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损害国家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

  第三十二条 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不履行监理职责或者不称职的,项目法人有权要求监理单位及时更换。

  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监理费计取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降低或者抬高。

  监理费单独列入工程概算。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项目法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的第一款规定,应当实施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未实施监理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不予办理工程报建审批手续。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给予处罚。

  第三十六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最新修正【全文】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在线法律咨询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解决?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解答 5016

相关资讯

2024年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最新 ​
2024年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最新 ​
2024-11-28
2
九江市物业管理条例2024最新版
九江市物业管理条例2024最新版
2024-11-28
10
金华市物业管理条例2024最新版
金华市物业管理条例2024最新版
2024-11-28
32
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2024
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2024
2024-11-28
5
甘南藏族自治州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最新2024
甘南藏族自治州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最新2024
2024-11-28
3

最新咨询

我有一个案子是不当得利我起诉到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人民法院说我的证据不足我改怎么办回
第一:企业2018年就当时的社会经济及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了“年薪制人员到龄退出实施办法”,确定了四条到龄退出的条件:1、该公司的总裁助理、业务总监、公司直管的党政正职及公司职能部门正职,男性满57周岁,女性满52周岁;2、其他适用范围人员,男性满56周岁,女性满51周岁;3、本办法印发前原执行或参照E及D层级人员,男性满57周岁,女性满52周岁;4、本人法定退休年龄另有界定的,按据本人法定退休年龄界定确定退出年龄。2020年该公司与另一公司(宝地资产公司)合署办公,宝地资产继续对原公司合同的年薪制员工执行前实施办法至今。现国家推出了“渐进式延迟退休实施办法”,年薪制人员的法定退休年龄另有界定了,但宝地资产无视第四条的退出条件,谎称第四条规定当时只针对有“特殊工种”等可提前退休的年薪制人员,不对目前国家渐进式延迟退休的年薪制人员。请问企业的做法是否合法? 第二:当年公司根据社会经济实际及年薪制人员的收入实际,确定了到龄退出岗位的年薪制人员薪酬按照当时执行的薪酬标准的50%(税前)作为退出岗位后薪酬标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经济状况的不断提高,企业对年薪制人员的基本薪酬不提高,只提高绩效奖励薪酬,但到到龄退出岗位是按照2016年的基本薪酬标准的对折确定其岗位退出后的薪酬标准,严重损害了年薪制人员多年来的贡献和付出,企业的做法是否合理?
嫖娼小姐被抓有我的转账记录可以认定我嫖娼吗?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仅凭转账记录,若无他项确凿证据印证存在嫖娼行径者,通常无法直接裁定构成嫖娼罪名。
提前还了房贷让我后悔不已的原因是什么?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提前还了房贷让我后悔不已的原因是有以下几点:   1、支付违约金   在很多情况下,提前还清所有房贷其实是违反合同的行为,也就...
派出所叫我解释转账记录怎么说理由?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向公安局解释转账记录的问题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转账记录的来源和真实性   说明转账记录的来源,例如是通过银行...
退伍后,部队把我的档案放在了人才市场,导致了地方上的军人退伍补贴领不到,
的回答
找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民政局
我在网上报考了成人专升本,办理了分期缴纳了首付800元一个月后,由于知道自己接下去没时间后联系了办理人员取消报考,但是那边不退800元,我想问怎么才能让他退给我。
的回答
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或提起民事诉讼。
在业期间公司无故不缴纳社保 离职后无故克扣故障 我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的回答
社保局投诉,跟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的,公司只愿支付生育津贴的,该怎么办?
你好,我想问一下公司裁员剩下的员工可以拒绝留下吗?可以要求赔偿吗?
查看更多

欢迎使用微信支付


文档费用:¥
点击微信支付

未查询到支付记录,3s后自动查询

支付后可以自由复制这篇文章

注:有问题,请联系微信客服【jiuwenlaw66】

律科服务助手

微信号:13400724354
长按保存图片
在微信中扫一扫打开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