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信息描述
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 ,建筑面积为 _________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 字第 号,所有权人为 。乙方对该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 房屋交易价格
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交易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 元,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 元整)。
第三条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由甲、乙方承担,由丙方代收代缴。经甲、乙双方确认,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一。
若乙方需要向贷款,则乙方还应支付保险费、评估费和律师费,该费用在评估报告完成并确定后仍应由丙方代收代缴,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二。
第四条 委托事项和服务费
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为其提供促成房屋买卖、代办房屋产权过户等服务。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经甲、乙双方确认,具体支付的服务费用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一。
若需要从贷款,则乙方委托丙方为其提供代办贷款服务。乙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经乙方确认,具体支付的服务费用。
第五条 定金支付
甲、乙双方已达成该房屋买卖意向,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当于房屋交易价格10%的购房定金,计人民币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该定金自支付于丙方时起视为定金已支付。在支付定金同时,甲方应将该房屋的产权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交付于丙方。
第六条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以下列第_________ 种方式付款:
(一) 一次性付款
1、在丙方通知乙方立契过户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该房屋交易所需款项(包括该房屋交易价格、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以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 元整)交付于丙方(此时已付定金自动转为房款);
2、在办理完该房屋立契过户手续后七个工作日内,丙方将该房屋交易价格的70%交付于甲方,计人民币_________ 元(大写 _________元整);
3、在办理完该房屋交付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在扣除甲方应付税费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_________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于甲方,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元整)。
(二) 贷款
1、在该房屋评估报告作出后第三个工作日,乙方应将该房屋的首付款(该房屋交易价格减去实际贷款额)以及与该房屋交易相关费用和服务费交于丙方(此时已付定金自动转为房款);
2、在放贷手续完成后,由丙方配合甲方持相关证件、材料办理70%的房款;
3、在办理完该房屋交付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在扣除甲方应付税费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 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甲方,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
第七条 房屋交付
(一) 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二) 该房屋交付当日,甲、乙双方均需到场。待该房屋交付完毕后,甲、乙双方应签订《物业交割单》。
(三) 该房屋交付前,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屋交付并签订《物业交割单》后,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该房屋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单据。
(四) 如该房屋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五) 甲方交付该房屋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条 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 甲方义务
1 甲方应保证该房屋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承诺对该房屋权属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
2 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交付时符合国家规定。
3 甲方应及时提供该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二) 乙方义务
1 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交付定金。
2 提供该房屋过户交易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3 若乙方申请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
(三) 丙方义务
1 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2 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
3 代收甲、乙方支付的定金、房款,并按本合同第六条中约定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
4 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商;协商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 乙方支付定金后,若甲方悔约,不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同意按上述定金额赔偿乙方,甲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该房屋成交价2.5%的违约金,丙方将乙方已付定金如数退还;若乙方违约,不购买该房屋,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该房屋成交价2.5%的'违约金。三方对此条款均无异议。
(二) 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甲方悔约条款处理。
(三) 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乙方悔约条款处理。
(四) 在办理立契过户和按揭贷款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按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处理。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虽能履行已无实际意义时,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所有证件及相关资料退还。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 提交 仲裁;
(二)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对于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甲 方: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丙 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编码: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个人之间房屋买卖涉及金额大、流程多,核心要围绕 “核实权属、明确条款、防范风险” 展开,以下是分环节的关键注意事项,覆盖交易全流程:
一、交易前:核实房屋与对方资质(避免基础风险)
1、核查房屋产权真实性与完整性
要求卖方出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或通过政务平台)核实产权信息:确认房屋登记人是否为签约卖方、是否存在抵押(如房贷未还清)、查封、限售(如限售期内的二手房)、居住权等权利限制;
若房屋为共有(夫妻共有、家庭共有),必须让所有共有人到场签字,或出具经公证的同意出售委托书,避免单方卖房导致合同无效;
排查房屋性质:确认是商品房(可自由交易),而非小产权房、经济适用房(未满上市年限)、违建等限制交易类型,这类房屋买卖易引发合同无效或纠纷。
2、核实买卖双方主体资格
卖方:确认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精神正常),若为代理人签约,需核对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授权范围(是否包含议价、签约、过户等);
买方:若涉及贷款,提前确认自身征信、流水是否符合银行要求,避免签合同后无法贷款导致违约。
二、签约时:细化合同条款(避免口头约定,明确权责)
1、核心条款必须书面明确,无模糊表述
| 关键条款 | 注意要点 |
|---|---|
| 房屋基本信息 | 写明不动产权证号、地址、面积(套内 / 公摊)、户型、是否包含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 |
| 价款与支付方式 | 总房款、定金金额(≤总房款 20%,超比例部分不适用定金罚则)、首付款 / 尾款金额、支付时间(如 “过户后 3 个工作日内付尾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留存转账凭证) |
| 税费承担 | 明确契税、个税、增值税、过户费等由哪一方承担,避免后续扯皮 |
| 过户与交房 | 约定过户时间(如 “定金支付后 15 个工作日内办理网签”)、交房时间(含物业费、水电燃气结清节点)、交房标准(是否清空房屋、无欠费) |
| 违约责任 | 细化双方违约情形:如卖方逾期过户 / 毁约,需赔付的金额(如总房款 20%);买方逾期付款 / 不买,定金不退或赔付违约金;明确 “不可抗力” 范围(如政策调整导致无法过户的处理方式) |
| 户口迁移 | 约定卖方户口迁出时间(如 “交房前迁出”),以及逾期迁出的违约金(如每日按房款万分之五赔付) |
2、规避 “霸王条款” 与陷阱
拒绝 “阴阳合同”(为避税签订低价款合同),一旦发生纠纷,低价款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且涉嫌逃税违法;
警惕 “口头承诺”(如卖方说 “赠送车位”“包税费”),所有约定必须写入合同并签字确认;
若房屋有租赁(如租客未到期),需让卖方提供租客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避免租客主张权利影响交易。
三、交易中:把控流程风险(避免资金与手续漏洞)
1、资金安全:优先使用资金监管
不直接将大额款项(如首付款)转给卖方个人账户,可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资金监管账户、银行监管账户划转,约定 “过户完成后资金解冻给卖方”,防止卖方收款后不配合过户;
定金支付后,要求卖方出具收条(写明 “今收到 XX 购买 XX 房屋定金 XX 元”,签字 + 按手印)。
2、过户与交房环节:逐项核验
过户前:确认房屋无抵押、查封,若有抵押,约定卖方先解押(如用买方首付款解押,需在合同中明确解押时间和责任);
过户时:双方共同到场办理,核对登记信息与合同一致,留存过户受理回执;
交房时:现场核验房屋状况(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有无损坏),结清水电燃气、物业费、取暖费等费用,办理水电气户名变更,索要缴费结清证明。
四、交易后:留存全部凭证(便于维权)
全程留存书面材料:合同原件、定金 / 房款转账记录、收条、不动产权证复印件、税费发票、交房清单、沟通记录(微信 / 短信 / 邮件)等;
若发现卖方违约(如逾期过户、隐瞒房屋问题),先书面催告(留存快递回执),催告无果后及时通过诉讼 / 仲裁维权,注意诉讼时效(一般 3 年)。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