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明专利的申请
1、发明专利申请审批流程:专利申请—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请求—实质审查—授权
2、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交的文件
1)请求书:包括发明专利的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名称、地址等。
2)说明书:包括发明专利的名称、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
3)权利要求书:说明发明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内容。
4)说明书附图:发明专利常有附图,如果仅用文字就足以清楚、完整地描述技术方案的,可以没有附图。
(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1、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审批流程;专利申请—受理—初审—公告—授权
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需要提交的文件
1)请求书:包括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名称、地址等。
2)说明书:包括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说明书内容的撰写应当详尽,所述的技术内容应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阅读后能予以实现为准。
3)权利要求书:说明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内容。
4)说明书附图:实用新型专利一定要有附图说明。
5)说明书摘要:清楚地反映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
(三)外观专利的申请
1、申请外观专利的流程:专利申请—受理—初步审查—公告—授权
2、外观专利需要提交的文件
1)、请求书:包括外观专利的名称、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名称、地址等。
2)、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至少两套图片或照片(前视图、后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左视图、右视图,如果必要还是提供立体图)
3)、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必要时应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专利是我国法律上对于公民所创造出来一系列具有创造性意义事物的一种肯定与保护。在我国,如果创造出来了新的发明,或者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等,都可以到专利局来申请专利权。一旦申请成功之后,自己的发明就受到了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以违法的手段进行侵犯,否则会给予一定的赔偿。
我国对于专利保护的法律叫做专利法,想要授予专利权的话,需要符合以下三个特征第一个是要具备新颖性,第二个是要具备创造性,第三个是要具备实用性。
一、第一,申请发明专利必须具备新颖性。
这一个条件的重点在于新字,也就是说,该发明是不属于以前任何已经授予过专利的东西,在单位和个人的申请记录当中都是不存在的,并且有独特的创造之处,必须区别于以往任何东西的新式发明,因为如果丧失了新颖性的话,就相当于是在不断地重复之前的东西,此时给予专利保护是没有任何意义的,甚至还有可能对之前给予过的专利造成损害。
二、第二,申请发明专利必须具有创造性。
我国法律当中对于创造性的解释是必须有突出的实践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这种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是与现有及原来的技术相比的,也就是说一定要有之前所没有的东西,否则这个发明发明出来对于生活没有任何的帮助,对于生产来讲也没有任何的注意,此时的发明。任何意义所在的,那么授予专利也是没有意义的。
三、第三,申请发明专利必须要有实用性。
1.因为在我国的社会体制之下,任何发明都必须服务于生产或者是生活,如果仅仅发明出了一个好看的皮囊的话,并没有任何的实用性,此时是没有办法投入于生产和生活的,人民也就没有办法享受到这个发明带给我们的方便,所以在这个时候授予不授予专利都没有任何的意义,不会有人去侵犯这种发明,所以实用性也是申请发明专利的一个必须条件之一。
2.如果自己的发明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并且经过法定的程序提交资料,经专利发放部门审核认定可以的话,就能够申请发明专利了。
3.以上就是关于公民想要申请发明专利的话,必须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在创造性,实用性和新颖性三个方面都必须要满足国家的要求,否则是没有办法申请到专利的,一旦申请到了之后,自己的发明就收到了法律保护,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去任意处置,包括使用,转让,买卖等等。
1、申请人直接到专利局专利注册大厅办理,需要缴纳300元官费(官费是由国家专利局收取,300元仅限一个商标一个类别10项以内商品的费用,同一个类别下超过10项后每项按照30元收取)。
2、委托在专利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需要缴纳300元官费和代理费(一般按照一标一类计件),代理费为600-800元。
3、除了在递交商标申请的过程中需要缴纳以上两种费用外,专利设计出来本身也是需要一定成本的。
首先便是专利图样的选择和确定,通常都需要企业或是个人做相应大量的市场调查,包括对同行业竞争对手商标的收集和研究。还有就是在聘请设计师等等一切的流程,都不是无偿可以得到的。
申请专利的部门:
1、国家知识产权局,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包括知识产权涉外事宜;没有直接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的行政执法权力;具有指导地方法规制定和执法业务,以及指定管辖的职能)。
2、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设置,省级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地州级(含)以上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首府城市知识产权局;计划单列市知识产权局;各地(州)级市知识产权局;直辖市各城区知识产权局)。
3、地方管理专利工作部门的职能,处理职能:A、认定侵犯专利权行为是否成立。B、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法律依据: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二十七条
因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归属纠纷请求调解的,当事人可以持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受理通知书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中止该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的有关程序。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持调解协议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恢复手续;达不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持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撤销案件通知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恢复手续。自请求中止之日起满1年未请求延长中止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自行恢复有关程序。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