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业前用人单位已经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
2、非本人意愿中断、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3、失业人员已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失业登记;
4、失业人员要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相关培训;
5、失业人申请失业保险金需6个月以内。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2、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3、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1、失业保险缴纳1年以上不满2年,领取期限为3个月;
2、失业保险缴纳2年以上不满3年,领取期限为6个月;
3、失业保险缴纳3年以上不满4年,领取期限为9个月;
4、失业保险缴纳4年以上不满5年,领取期限为12个月;
5、失业保险缴费累计5年以上的,每月增发一个月的保险金,领取期限不能超过24个月。
1、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15天内用人单位将为失业职工相关材料送到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2、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60日内,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失业保险管理中信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登记完成后,职工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并选择银行发放。
4、失业人员需要每月向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如实报告求职经历、就业状态和培训情况。
1、劳动手册;
2、失业保险登记表(首次申领时用);
3、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4、身份证;
5、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6、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
7、失业保险缴费证明;
8、1张1英寸近照;
9、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存折。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