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自治区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新人社发〔2023〕79号),自2023年1月1日起,确定新疆自治区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一)定额调整
凡符合2023年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43.5元。
(二)挂钩调整
1、缴费年限15年以内的(含15年),每满1年每月增加1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增加15元。缴费年限16年至30年的,从第16年起,每满1年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从第31年起,每满1年每月增加4元。
2、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按本人2022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1.45%(四舍五入到元)。
(三)适当倾斜
1、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月增加1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20元。
2、二类地区每月增加5元;三、四类地区每月增加10元;五、六类地区每月增加25元。
3、企业退休人员中原军队转业干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其月基本养老金水平达不到2023年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平均水平计发。
(1)定额调整:同一省份的所有退休人员统一增加一个同样的金额,这个金额一般是几十元不等。
(2)挂钩调整:根据个人的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进行计算。一般来说,缴费年限长的、工龄长的以及养老金水平高的人,在挂钩调整中能够获得更多的涨幅,这也体现了多缴多得和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具体计算公式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是根据个人的缴费记录和利率计算得出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则根据个人的退休年龄和死亡率等因素计算得出。
乌鲁木齐市普通参保单位和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与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同,其中,普通参保单位和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3353元,下限为2671元。
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
据悉,乌鲁木齐市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范围为:最高缴费基数上限13353元,最低缴费基数下限2671元。另外,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则不需要按照上述标准执行,该类人员以上年度自治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4417元作为缴费基数,且对从事灵活就业且收入较低的人员,可按上年度自治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或50%申报缴费基数。
新疆市养老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991)12333,同时可以咨询养老保险办理、养老金补缴(补交)、退休金转移等问题的查询。电话查询:拨打新疆自治区12333查询热线;"12333"热线是全疆统一的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咨询平台,它在各地州都设有分支机构,各族群众在工作时间可以直接拨打这一电话咨询相关问题。
热线及网站将向全区各族群众提供就业服务、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劳动工资等政策法规咨询。
新疆养老保险上门查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
(以下简称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是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管理的负责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事业单位(副厅级)。受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委托,统一管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事务,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础性、技术性、事务性和服务性的工作。
持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号直接到新疆社保局办公大厅查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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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83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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