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养老保险的计算方式:养老保险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中的养老金。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基础养老金=(职工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基础养老金=(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5000+5000)÷2]×15×1%=75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缴纳总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192000÷101≈713元(注:65岁退休,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为101个月)
所以每个月可以到手:750+713≈1463元
如果65岁退休活到100岁,那么你总共能领取的养老金为:614460元
(注:举例仅供参考,每个人的养老金根据当地工资水平、缴费年限、缴费档次的不同,而不一样。)
职工养老金:
养老金标准个人缴费基数的高低、缴费年限的长短密切相关。计算公式:
职工养老金计算公式: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
城乡养老金:
南京基础养老金按政府公布的标准计发,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增发1%。政府每年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及城乡居民收入变化等情况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39个月
缴费年限养老金
在南京实际缴费年限每满1年可计发10元/月的缴费年限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累计不超过150元/月。
高龄补贴标准
市人社局昨天发布消息,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9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调整后补发的养老金将在7月31日前发放到位。此次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3188元。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全省实行统一办法,分为固定额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同时对高龄人员适当倾斜。
其中,固定额调整部分为统一按照每人每月34元增加;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部分为统一按本人缴费年限分段增发,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16年至25年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2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5元。按上述办法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与本人养老金挂钩调整部分为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养老金的1.4%增加;适当倾斜部分为对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45元;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35元。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分析,今年的养老金调整办法相比去年,有两个方面的变化:一是加大了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的力度。
对缴费年限26年及以上部分,由去年的每满1年每月增加4.8元调整为5元,提高了0.2元,进一步凸显了养老保险待遇鼓励“长缴多得”的原则;二是今年上半年退休的企业职工不再像往常一样参加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此调整主要是考虑,过去我省上半年退休的企业职工是按上年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计发基本养老金,而不是按当年的计发基数计发基本养老金。为此,经请示人社部同意,过去对上半年退休的企业职工,采取了参加退休当年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做法,这是一个阶段性措施。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经报人社部、财政部同意,从今年起,我省对上半年退休的企业职工,先按上年的计发基数预发基本养老金,待当年计发基数公布后,再按当年的计发基数重新计发基本养老金,因此上半年企业退休人员不再参加当年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目前,我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相关实施工作已基本完成,调整后补发的养老金将在7月31日前发放到位,8月起将按增加后的养老金标准正常发放。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