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很简单就是把农保停保以后就可以参加职工社保了。
1、转移:农保局开具参保证明材料—社保开具同意接收的资料—将社保开具的的资料带到农保局办理转移—将农保局开具的资料带给社保局办理接续。
2、办理所有手续时请带上(有效证件)身份证;接续时是要补缴费用的,按社保局的缴费标准补缴农保缴费当年的差额(举例:你缴纳了2016年农保费500元,2016年社保标准是2000元,你将农保转移接续为社保时要补缴2016年的差额1500元,这样你社保就能显示你2016年已缴费并办理了转移接续)。
3、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因就业、户籍迁移等原因转入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可以转移,终止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关系。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本市农村返乡人员,可将其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其户口所在地农保经办机构,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农保转社保,也就是省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由参保人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前往当前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一、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转移之前,应当先确认退休地。办理农保转社保的时间应当是办理退休手续之前,向办理退休地的社保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后,才能办理转移和衔接手续。农保转社保的申请被受理之后,再由退休地的社保部门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部门发出联系函,原参保地受到联系函之后,再在一定期限内(通常为15个工作日)内转移和划转个人账户资金,办理转移手续。
二、社会保险应当按照以下方法交:
1、劳动者通过用人单位购买社会保险的,应当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代扣后,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2、劳动者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查询社保办理情况有以下三种方法:
1、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过输入自己的社保编码、密码、验证码查询。
2、通过去当地社保局以及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这两种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3、携带身份证、医保卡或者社保卡到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社会保险 ,其中的 养老保险 ,按照缴费年限计算,现在没有 工龄 ,都是按照缴费年限来计算的,缴费满十二个月为一年,在实行缴纳养老保险制度之前参加工作的,参加工作的年限,可以视同缴费年限,但是必须有档案核定之后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缴费年限,计算 退休 养老金 ,按照缴费年限来计算,不存在工龄了。 《 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 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1、按照缴费档次补交
农村养老保险缴费共有13个档次,分别是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按照这个标准,农村养老保险补交金额大概为1500元―45000元左右。
2、按照缴费年龄段补交
(1)男性45岁以上,女性40岁以上的,可以补缴10年,费用是6万多;
(2)男性60岁以上,女性55岁以上: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费用是9万多。
二、补交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二份。
3.4张1寸免冠照(60周岁以上人员6张)。
三、农村养老保险补交流程是怎样的
向村街经办人员提交上述材料,缴纳补交金额,并填写《缴费明细表》。60周岁以上人员不需缴费,填写《待遇申领表》2份,提交存折复印件两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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