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假货要注意以下几点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1、保留有效证据。
2、要求商家退货或赔款。
3、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请求消协调解,向有关部门投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假冒伪劣商品是指那些含有一种或多种可以导致普通大众误认的不真实因素的商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维权,包括双方协商、向消协投诉、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等。具体如下所述:
假一赔三是消费法权益法的规定。消费者遭遇消费欺诈在维权过程中可以提出。如:双方协商、向消协投诉、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等。
相关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消费欺诈的具体表现形式有: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2、采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的真实姓名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9、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体对商品做虚假宣传的;
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预约条件提供商品的;
12、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13、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1、协商和解。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这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来说都是理想的途径。
2、投诉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
3、消费者是可以直接拔打我国工商部门的投诉电话的,投诉电话的号码为“12315”。除了打电话之外,我们也可以直接前往我国各地的工商所或者是工商局对于卖假货的现象予以申诉和举报,让工商部门来处理这个现象。
买到假货应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