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车祸时,受害者所能获取的赔偿可分为两种主要类型,即人身损害赔偿与财产损害赔偿:
1.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它涵盖以下几项内容:(i)诊疗费用;(ii)因误工导致收入损失的费用;(iii)护理人员的工资;(iv)交通费用;(v)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以及营养费用;若事故导致受害者身体残疾,则需额外支付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及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用;而如果受害者不幸离世,其家属将有权获得丧葬费用以及死亡赔偿金;
2.至于财产损害赔偿部分,它主要包括车辆维修费用、货物损失费用等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轻伤指伤情鉴定,是追究刑事、行政责任的依据,但不是索赔的依据;
2、如果要追究肇事方的民事赔偿责任,需要鉴定伤残等级以及营养期、护理期和休息期;
3、被车撞造成轻伤,没有住院,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被车撞骨折了对方全责按下列标准赔偿:
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
3.伙食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5.营养费。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意外险可以进行赔付。
投保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后,在已经获得肇事司机赔偿情况下,仍然可以向保险公司主张意外医疗费用理赔。交通事故可以作为意外事故进行赔付,有交通意外保障的意外险还可以额外赔付。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而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保险公司给予补偿的保险。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五条
保险公司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除保险公司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