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可以购买,但是廉租房物权仍属于政府所有。
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五条,廉租住房建设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鼓励社会捐赠住房作为廉租住房房源或捐赠用于廉租住房的资金。政府或经政府认定的单位新建、购买、改建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社会捐赠廉租住房房源、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税收政策执行。
1、保障房实行租售并举,凡是具有城镇户籍的承租家庭,在租住满2年后,可以按政府定价购买保障性住房。但是只拥有部分产权,即与政府产权共享,而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没有满5年的,不得转让、出租、上市交易。
2、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3、申请人为当地政府认定的低收入家庭和在本市居住满五年的。而且经房管部门确定要本市没有住房,并且租房子居住的。
一、廉租房买卖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廉租房大多数不可以买。廉租房买卖,但需要自己自住5年(含)以上,并购买政府持有的30%产权即可将廉租房变为商品房买卖。
二、廉租房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二、受理、配租:
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轮候或取消资格。
三、廉租房买卖条件及材料
条件
1、廉租房自住达5年(含)以上;
2、购买政府所持有的30%产权;
3、只能买卖给拥有购买廉租房指标的人;
4、购买人必须是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材料
1、户口簿;
2、二代居民身份证(同一户口家庭成员)。
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证)。
4、所租住房屋情况证明(所租住的房屋产权证,房主身份证)。
5、房屋租赁协议。
6、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保金领取存折)。
7、一寸照片两张。
四、政府廉租房政策
1、关于廉租房政策是一种针对既无力购买商品房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城镇低收入家庭而设计的一种社会保障性的住房政策,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2、廉租房目前的状况:廉租房政策在帮助低收入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问题上取得了一些成效,截至年底,全国657个城市中,已有512个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占总数的77.9%;全国累计有54.7万户低收入家庭通过廉租房政策改善了住房条件。
以年底为限,全国累计用于廉租房建设的资金为70.8亿元,仅当年一年就达到23.4亿元,占1999年以来累计筹集资金的1/3。全国人均住房面积从1993年的17.8平方米增加到的28平方米
3、廉租房申请的条件:廉租房有特定的供给对象,符合廉租房供给条件的由本人(家庭)向政府提出申请,并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核实批准后,方能购、租、补,廉租房无继承权。
(1)廉租住房申请家庭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 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如福利、体育彩票中奖等),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② 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
③ 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④ 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2)下列特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960元/月),并符合廉租住房其它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
① 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退休职工。
②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一至四级残疾军人。
③ 曾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2次及以上省级三八红旗手称号的退休职工。
④ 1966年底以前的归国老华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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