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农村义务兵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00%,城镇义务兵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大学本科每年增发优待金100%(即2倍),大学专科每年增发50%(即1.5倍),进藏(疆)和高原条件兵按现行标准3倍发放(详见经济待遇表)。
(二)退役士兵就业安置
1.一次性退役金。由军队按照4500元×服役年数的标准发放,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比例增发。其中: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2.一次性经济补助。退役第二年的8月底前,由当地政府发放,其中,义务兵每服现役1年补助4500元,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为9000元;士官每多服役一年增发20%,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为9000元×[1+(服现役年数-2)×20%]。
3.免费就业培训。退出现役1年内,由县级以上政府安置部门免费组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并推荐就业。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4.创业培训补贴。在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创业培训,根据其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情况,享受800—1200元的一次性创业培训补贴。
5.一次性创业补贴。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自主创业,依法进行工商和税务登记的,可享受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6.小额担保贷款。除从事非国家限制性行业外,退役士兵可在创业地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捆绑式”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退役军人补助申请流程为:一般由符合条件的对象本人书面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如果没有单独建立服务站的,可向负责退役军人工作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本人因行动不便、精神障碍等原因不能自行申请的,其监护人、家属可代为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第三条
帮扶援助对象
(一)退役军人。是指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和士兵。
(二)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三属”。
有条件的地区可将现役军人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纳入帮扶援助范围。
退伍军人想要申请创业贷款,主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在我国又固定的居住场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拥有军人退役的有效证件。
第三,还没有安置工作,并且具有贷款银行所在地的户口。
第四,本人自愿创业,已经创建了或者正在创建微型企业。
第五,个人的征信良好,具有还款能力。具备了这五项条件,就可以申请创业贷款了。
军人在退伍后,短时间内不能很好的适应军队以外的生活。因此,国家制定了一些针对退伍军人的优待政策。在生活上,军人子女能够异地读书,军人如果有创业意愿的,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创业等。
在我国颁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军人依法享有退役后申请创业贷款的权利,只要符合以上的五项条件,军人都可以进行贷款创业。这很好的体现了我国建军强国的制度方向。也为增加了公众参军的动力。
对于退伍军人国家给的补贴主要是退伍军人养老保险金。国家对退伍军人的补贴主要分有优抚和养老保险两种。优抚的主要对象是残疾军人、烈属等,养老保险的对象是退伍军人。
退伍军人保险金:
包括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两大块,从最根本的地方解决退伍军人的基本保障问题。军人在退伍之后,国家为保障其基本权益,颁布实施了一系列退伍军人保险政策。
养老金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以供因年老或疾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作为生活来源由失去劳动收入者定期领取。根据国家既定政策,退伍军人可享受一定数量的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当地的统一标准发给。在个人账户养老金方面,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