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转账记录我们是可以起诉的,但是只有一个记录是很难让你取得胜诉,你需要其他证明提供佐证才能有把握取得胜诉。
转账记录是否可以作为证据取决于具体情况,不同情况下的证据不同。
1、可以看出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有转账的明确信息,
如果双方之间不仅有转账记录,还包括双方的转款交流聊天记录,则可以从聊天记录中阐明贷款关系的存在。毫无疑问,此时的转账记录是债务人偿还债务的有力证据。
2、没有有利的信息,借款的事实无法确定。
在线上聊天记录中,如果没有明确提及双方之间的贷款关系,甚至只有一个转账记录,那么转账记录的证据就非常薄弱。此时,法官也无法确定转移是否是由于贷款关系,也许是出于其他原因。在这种情况下,转账记录无法确认债务人。在这个问题上,债务人可以说这是债权人给他的钱,

债务纠纷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其他证据能起诉,但是仅凭转账记录,不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会有败诉的可能。应当搜集其他能证明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据,做好起诉准备。
(1)搜集对方承认借款事实的手机短信、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
(2)寻找借钱时,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证人和证言。
通过以上证据,提供给法院审查,法官如果认为提交的手机短信、聊天记录、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符合客观事实,证据真实有效,那么对方就须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1.手机短信线上聊天记录进行取证。例如,短信的内容包括提及还款,以及对方的答复是否已承认借款。
2.可以去银行领取一些提款或转账单据。
3.有双方可以录制的音频,例如在电话上提钱或者确认借钱。
4.确认是否有第三人在场,即借款时,第三人可以证明双方都有借款。
如果欠钱不还,已经起诉了仍然不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判决后,如果债务人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措施查询债务人的财产状况,以查明是否有隐瞒的财产情况。
2、限制高消费:如果债务人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且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措施。这将限制债务人进行高消费活动,如乘坐飞机、高铁等。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果债务人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且存在逃避债务的行为,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将影响债务人的信用记录,并可能对债务人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产生影响。
3、刑事责任:如果债务人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但故意逃避债务,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总之,如果欠钱不还,已经起诉了仍然不还,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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