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 单位:元/年):
1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72850元,因公:70550元,因病:68240元;
2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65930元,因公:62460元,因病:60130元;
3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57850元,因公:54360元,因病:50920元;
4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47410元,因公:42800元,因病:39330元;
5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37040元,因公:32380元,因病:30070元;
6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28940元,因公:27380元,因病:23130元;
7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21990元,因公:19680元;
8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13880元,因公:12710元;
9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11530元,因公:9260元;
10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8100元,因公:6930元。
二、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 单位:元/年):
1、烈属:23130元;
2、因公牺牲军人遗属:19860元;
3、病故军人遗属:18680元。
三、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 单位:元/年):
1、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50520元;
2、在乡红军老战士:50520元;
3、红军失散人员:22790元。
对军人生活的保障,其实更能体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担当。而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就有必要结合经济情况,对相应的抚恤金数额进行调整。
伤残警察和伤残军人的待遇在某些方面是相同的,但在其他方面存在差异。
伤残警察的具体待遇包括:
伤残抚恤证:因战、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评定伤残等级后,发给由民政部统一印制的《人民警察伤残抚恤证》。
抚恤金:伤残人民警察按照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抚恤金,抚恤金标准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执行。
医疗优待:伤残人民警察在本地医疗优待定点服务机构享受优先服务,并在境内购买车(船)票或值机、安检、乘车(船、机)时享受优先服务。
伤残军人的具体待遇包括:
抚恤金:残疾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抚恤金,抚恤金标准根据残疾等级和残疾性质有所不同。
医疗优待:残疾军人可以享受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机制,住院医疗费按相关规定报销。
教育优待:残疾军人的子女可以享受教育优待,包括保送进入普通公安高等院校学习等。
相同之处:
证件相同:伤残警察和伤残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享受相关优待。
医疗优待:两者在本地医疗优待定点服务机构享受优先服务,并在境内购买车(船)票或值机、安检、乘车(船、机)时享受优先服务。
差异:
评定标准:伤残警察的评定标准可能与其他职业有所不同,具体标准由民政部、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制定。78教育优待:虽然两者都可以享受教育优待,但具体政策和范围可能有所不同。
抚恤金和丧葬费的分配问题,在我国现行法中尚缺乏明确定义,故需依照死者所在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若死者单位未作明示,则通常视为供近亲间共享的财产。
如需对抚恤金与丧葬费进行划分,实际上就是对所共有的财产进行分析与分割的过程。
这里的近亲属包括了:
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人。
需要注意的是,抚恤金并非遗产,其分配方式应该优先考虑继承顺位,即首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例如:
配偶、父母、子女)分享,其次再分配给第二顺位继承人(例如:
其他亲属)。
在具体分配方法上,我们建议双方先行商议,若无法达成共识,可考虑诉诸法院处理。
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秉持平均分配原则来处理这两种款项,然而也会根据各近亲的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调整。《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