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退伍军人参加养老保险有哪些优惠政策

2024退伍军人参加养老保险有哪些优惠政策

来源:律科网整理
2024-08-19 10:03:41

  退伍军人参加养老保险政策规定2024

  (一)、退伍军人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

  2、个人帐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3、缴费年限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4、优待养老金。

  养老金是对退伍军人晚年生活的经济保障,具有国家政策支持。

  (二)、退伍军人购买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有相关政策规定,并非与其他人员办理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一样。在退伍军人养老保险工作中有以下五大具体问题需要予以明确。

  一是城镇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连续工龄计算问题。

  根据国家民政部《关于印发对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若干规定的说明的通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1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关于“符合在城镇安置就业的退役士兵,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军龄连同待分配期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待分配时间,是指《安置条例》规定的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伍军人回到原征集地后等待分配的时间。待分配时间从报到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因组织造成的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今后,凡符合在城镇安置就业的退役士兵待分配时间从报到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因组织造成的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待分配时间延长的,经当地安置部门出具证明,其待分配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年。对因本人原因导致待分配期限延长的,其延长时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符合在城镇安置就业的退役士兵,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及时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二是离退休人员变更相关信息后其待遇问题。

  属历史遗留原因,离退休人员要求变更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出生年龄及身份等信息的,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重新确认。确认后原养老待遇不变,从次月起按新确认的年限、年龄等享受相关待遇,过去的不予补发。

  三是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够15年的问题。

  依据《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自治区关于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 参保人员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按月领取养老金;不满15年的,可顺延缴费至满15年时,再按月享受养老金。顺延时间不受年龄的限制。

  四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续相关问题。

  各地要认真落实《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要求。在全国及自治区关系转续网上办理软件尚未使用之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采取手工操作的办法办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五是参保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后其待遇计算问题。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应及时退出工作岗位,办理退休手续。对因各种原因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并继续缴费的,其缴费年限可予以承认,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正式审批退休的次月起享受。

  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有着自己的相关政策规定,退伍军人在办理养老保险的时候需要对政策进行全面了解,以实现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退伍军人参加养老保险

  退伍军人参加养老保险有哪些优惠政策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军人在退役后的生活质量和养老需求。其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服役期间不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在军人服役期间,由于其职业的特殊性,养老保险的缴纳和管理方式与普通职工有所不同。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在服役期间不建立个人养老保险账户,而是由军队统一管理和缴纳相关费用。这一特点体现了国家对军人的特殊关怀和保障,确保军人在服役期间能够全身心投入到国防事业中。

  2、退役时一次性算清

  军人退役时,其养老保险待遇的核算和支付采取一次性算清的方式。这意味着在军人退役时,会根据其服役年限、职务等级、缴费情况等因素,综合计算出其应享有的养老保险待遇,并一次性支付给个人。这种方式既简化了手续,又方便了军人退役后的生活安排。

  3、根据退役安置去向顺畅与地方养老保险衔接。

  军人退役后,根据其安置去向和就业情况,可以顺畅地与地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衔接。对于选择自主择业的退役军人,可以将其在军队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转入地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继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对于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则由安置单位为其缴纳地方养老保险费用,确保其养老保障不中断。

  此外,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包含两个重要组成部分: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补助:

  军人退役时,会根据其服役年限、军衔等因素,获得一定的养老保险补助。这部分补助旨在弥补军人在服役期间未参与地方养老保险的损失,确保其退役后的生活得到保障。

  军人退役职业年金补助:

  除了养老保险补助外,军人退役时还可能获得职业年金补助。职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旨在进一步提高军人的养老保障水平。通过职业年金补助,军人在退役后可以获得更为丰厚的养老待遇,确保其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补助的计算

  对于计划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其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与与计算遵循特定规则。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在2014年10月1日后服役期间的养老保险补助,是按照各年度月缴费工资的20%的总和来计算的。这一比例中,12%作为单位缴费部分,8%作为个人缴费部分。对于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其补助则是根据退出现役时当年下士月缴费工资起点标准的20%,乘以2014年10月1日后服现役的月数来计算的。

  对于计划分配到企业工作或自主就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以及退役士兵,其参与的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部分人群的计算方式与机关事业单位略有不同,但同样基于服役期间的月缴费工资比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的计算方式与上述相同,而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则是根据退出现役时当年下士月缴费工资起点标准的20%,乘以服现役的总月数来计算。

  军人退役职业年金补助的计算

  在军人退役职业年金补助方面,计算方式与养老保险补助有所不同。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的职业年金补助,是按照2014年10月1日后服现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的12%的总和来计算的。而对于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其补助则是基于退出现役时当年下士月缴费工资起点标准的12%,乘以在2014年10月1日后服现役的月数来计算。这笔职业年金补助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在军人退役时会一次性算清并记录在个人账户中。

  退伍军人参加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一)材料领取:军队退役人员到县劳动保障局所属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以下简称县社保处)二楼业务股领取《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

  一式三份,县民政局安置办、县社保处、本人参保档案各一份)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县社保处、本人参保档案各一份)并如实填写(使用碳素笔)。

  (二)资格审核:申请人将填写好的《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及服役证明材料交县安置办(县民政局四楼)审核,安置办审核并填写其服役情况后,经办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三)参保登记:参保人持县民政局安置办审核盖章的《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和填写好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及部队服役证明材料复印件到县社保处四楼副主任室复核签字并加盖印章,到三楼财务股领取养老保险手册。

  然后到二楼业务股办理参保登记及核定缴费手续,到地税征缴处(在县社保处业务股隔壁)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县社保处业务股为参保人员录入参保信息并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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