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绝对化用语:“一”相关词汇
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 独一无二、全国第一、全球第一、仅此一次、仅此一款、最后一波、一天、一流。
2/夸张用语:“最”相关词汇
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档、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时尚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先进加工工艺、最先享受、最后、最后一波、最新、最新科技、最新科学、最新技术。
3、“级/极”相关词汇
国家级、国家级产品、全球级、宇宙级、世界级、顶级(顶尖/尖端)、顶级工艺、 顶级享受、高级、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
4、迷信用语:
带来好运气、增强第六感、化解小人、增加事业运、招财进宝、健康富贵、提升运气、有助事业、护身、平衡正负能量、消除精神压力、调和气压、逢凶化吉、时来运转、万事亨通、旺人、旺财、助吉避凶、转富招福等迷信色彩的用语。
5、“首/家/国”相关词汇
首个、首选、独家、独家配方、首发、全网首发、全国首发、XX网独家、首次、首款、全国销量冠军、国家级产品、国家 (国家免检)、国家领导人、填补国内空白、中国驰名(驰名商标)、国际品质。
6、“品牌”相关词汇
大牌、金牌、名牌、王牌、领袖品牌、世界领先、(遥遥)领先、领导者、缔造者、创领品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掌门人、至尊、巅峰、奢侈、优秀、资深、领袖、之王、王者、冠军。
7、“权威”相关词汇
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特供、专供、专家推荐、质量免检、无需国家质量检测、免抽检、国家XX 领导人推荐、国家XX机关推荐、使用人民币图样(央行批准除外)
8、“虚假”相关词汇
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祖传、特效、无敌、纯天然、100%、高档、正品、真皮、超赚、精准。
9、“欺诈”相关词汇
点击领奖、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转身、点击试穿、点击翻转、领取奖品。
10、“诱导消费者”相关词汇
秒杀、抢爆、再不抢就没了、不会更便宜了、没有他就XX、错过就没机会了、万人疯抢、全民疯抢/抢购、卖/抢疯了。
11、国特定行业禁用词
食品类:食品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法律依据:
《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四章第三节第七十三条【食品广告要求】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食品禁用广告词
1.食品广告不得含有“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等绝对化的语言或者表示。
2.食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可以替代母乳,不得使用哺乳妇女和婴儿的形象。
3.不得在商品包装和宣传页面上,使用“国家免检产品”字样和图案。
4.不得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词汇,不得直接或间接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如“对.......疾病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降低血压和胆固醇”、“对.....辐射危害有保护作用”等等,以及处方、复方、治疗、消炎、抗炎、活血、祛瘀、止咳、解毒、疗效、防治、防癌、抗癌、肿瘤、增高、益智、各种疾病名称等明示或暗示有治疗作用的词语。
5.不得使用祖传、秘制等虚假性词语。
6.强力、特效、全效、强效、奇效、高效、速效、神效等夸大性词语。
7.神丹、神仙等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
8.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9.齐名的中国传统节日之一。中秋节也是东亚和东南亚一些国家尤其是当地的华人华侨的传统节日。
药品禁用广告语
1.“安全”、“无毒副作用”、“无效退款”、“无依赖”、“保险公司承保”等承诺性用语。
2.家庭必备、热销、抢购、试用等用语。
3.表现性器官的用语或形容。
4.以儿童为诉求对象,以儿童的名义介绍医疗器械。
5.当天就见效、XX天从根好、治愈率为XX%、轻松告别、都治好、延长生命、医疗水平最高、更安全、恢复快、零事故、零担忧、完全清除、一次性治愈不复发、无一人复发、全部康复、彻底消除、显著改善等对医疗效果做出保证性承诺的词语。
6.未标明“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字样。
房产禁用广告语
1.收益稳健、保证升值、无忧保障、稳定收益、即买即收租金、升值价值、价值洼地、价值天成、投资回报、众筹、抄涨、炒股不如买房、升值潜力无线、买到即赚到等对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性词语。
2.XX分钟可达火车站/机场/高速、仅需XX分钟等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词语。
3.一河一岛五公园、两河一湖四公园、XX医院规划建设中、XX城轨交通规划中、XX文化馆/体育馆/学校规划建设中、XXX学校近在咫尺、升学无忧、教育护航、九年制教育、一站式教育、入住学区房、优先入学、12年教育无忧、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等误导消费的词语。
4.其他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的词语。
教育禁用广告语
1.记忆效率提升百倍、成绩飞跃、过目不忘、7天记住永不忘、通过率XX%、高分王者、名列前茅、缔造传奇、百分百高薪就业、国家承认等对培训效果、获得学位学历等作出保证性承诺的词语。
2.命题专家联手、圈定考试范围、通往北大/清华的金钥匙等暗示有考试命题人员参与培训的词语。
金融禁用广告用语
100%本息保障、100%胜率、X%-X%年化收益率、无风险、保值增值、本息安心、稳赚、最专业、最安全等对未来收益作出保证性承诺的词语。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
1、第一、唯一、NO.1、TOP1、一流、仅此一天/次/款、最后一波、全国X大品牌之一……
可替代换为:
首要、仅此、Number 1、T.O.P1、当先、只是今日/次、没有来日、中国XX品牌佼佼者;
2、首选……可替代为:优选;
3、独家……可替代为:全力;
4、精确……可替代为:准确;
5、金牌、名牌……可替代为:品牌;
6、优秀……可替代为:先进;
7、终极……可替代为:先进;
8、永久……可替代为:长久;
9、领袖品牌、领导品牌……可替代为:专业品牌;
10、独一无二、独家、绝无仅有、前无古人……
可替代为:少有;
10、最……可替代为:较、理想、特出、超卓、头家、头等、同类产品性价比指数高、有史以来最、起首、簇新、收关;
11、万能……可替代为:全能;
12、治愈率、有效率……可替代为:见效率;
13、零、0……可替代为:低;
14、复发……可替代为:反复;
15、痊愈、治愈、根除、根治……
可替代为:治疗效果较好;
16、100%、%、百分百……可替代为:提升百分之;
17、绝对、彻底……可替代为:有效之;
18、泰斗、金标、金牌……可替代为:先进;
19、完全、极佳……可替代为:有效;
20、无痕、无创、不留疤、不留痕……
可替代为:轻微;
21、无痛……可替代为:微痛;
22、无副作用……可替代为:低风险;
23、长久、长效、特效……可替代为:有效;
24、一次……可替代为:快速;
25、效果显著、效果明显……可替代为:有效;
26、完美……可替代为:好;
27、认可……可替代为:承认;
28、尖端……可替代为:高端;
29、全面改善……可替代为:高效;
30、不反复……可替代为:低反复;
31、第一人、首席……可替代为:负责人;
32、绝无仅有……可替代为:量身定制、精工铸造、精心而来、量身设计;
33、完美、极致……
可替代为:精致、精美、精湛、出彩、雅致;
34、进口……可替代为:优异;
35、完美贴合……可替代为:贴合、紧致、紧密;
36、超薄……可替代为:纤薄;
37、超轻……可替代为:轻盈、轻巧;
38、完美还原……可替代为:真实、真切、自然、真挚;
39、原装……可替代为:一致、同样、原机、真机;
41、顶级、一流……可替代为:精优、优异、拔尖;
41、全网……可替代为:各平台;
42、遥遥领先……可替代为:一马当先;
43、独一无二……可替代为:精工铸造;
44、永久……可替代为:久远、使用、长时、经久;
45、最新研究成果……可替代为:科学研究成果、数据显示;
46、最全……可替代为:齐全、周备、完备;
47、最优……可替代为:优异、优良、精良;
48、最强……可替代为:强韧;
49、权威……可替代为:巨子、国际;
50、独家、唯一……可替代为:初露、初发;
51、所有……可替代为:悉数、通盘;
52、全网最快……
可替代为:当天发货、闪电发货、无需等待;
广告宣传用语使用不规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相应的罚款。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
(二)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
(三)违反本法第十八条规定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
(四)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布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的;
(五)违反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发布酒类广告的;
(六)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发布教育、培训广告的;
(七)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发布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的;
(八)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发布房地产广告的;
(九)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发布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广告的;
(十)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的;
(十一)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广告代言人的;
(十二)违反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或者利用与中小学生、幼儿有关的物品发布广告的;
(十三)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发布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的;
(十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
医疗机构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除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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