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合并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在符合当事人的父母年事已高,但是户口本内无其他子女等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合并户口。
2、当事人双方可以各自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开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说明合并户口的理由)等。
3、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二、户口分户后想要合并的流程:
1、应由户主双方各自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开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
2、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合并户口本(说明理由:如原户主年事已高,不能再办理户口登记事项,而户内又无其他成年子女等),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第二十三条 立户、分户和并户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户口簿》; 3、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结婚立户的须提供《结婚证》;离婚分户的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5、购房立户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户口合并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如适用)、户口本原件以及个人申请书。
具体来说:
有效身份证:合并户口本的双方都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身份。
结婚证:如果合并户口本的双方是夫妻关系,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作为夫妻关系的证明。
户口本:需要提供原始的户口本,这是进行户口本合并的基础材料。
个人申请书:需要撰写一份申请书,详细说明合并户口本的原因和请求,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此外,根据特定情况或当地派出所的具体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例如:
村(居)委会证明:如户口合并涉及到住址变动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可能需要村(居)委会开具的相关证明。
其他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双方一寸照片等,具体根据当地派出所的要求而定。
(一)准备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这是证明个人身份的基本材料,确保办理过程中的身份准确性。
与户口合并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上述提到的婚姻证明、居住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对当地经济发展的贡献证明(如创业项目的相关文件、雇佣当地村民的就业证明等)。
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说明户口合并的理由、家庭关系情况或就业居住情况等,加盖村(居)委会的印章,以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提出申请
申请人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例如,若要将农村户口合并到城市户口所在地,就前往城市户口所在的派出所户籍科;反之,则前往农村户口所在的派出所户籍科。
在户籍科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户口合并的原因、依据以及个人情况。例如,写明是基于家庭团聚、就业发展还是其他合理原因,并且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
(三)审核与办理
户籍科工作人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他们会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如通过查询社保系统核实社保缴纳年限,与相关部门核实就业情况和居住情况等。
如果材料审核通过,工作人员将按照户口合并的程序进行办理,包括更新户口信息系统中的相关数据、重新核发户口本等手续。整个过程确保户口合并的准确性和合法性,保障申请人的权益。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