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房过程中,不少人会遇到签了购房合同且付了首付后,却因各种原因萌生出退房的想法。那么,这种情况下究竟还能不能退房呢?答案并非绝对,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通常来说,签了购房合同又支付了首付后,直接退房并非易事。因为购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一般在交完首付后,购房合同或认购合同里会明确规定,如果购房者单方面提出退房,需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比例(常见为购房总价的20%)的违约金 。
不过,在一些特定情形下,购房者是有权退房的:
合同无效:若开发商存在违法开发行为,比如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进行房屋销售,这种情况下签订的购房合同会被判定无效,购房者可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款 。此外,如果开发商采用欺骗手段,如故意隐瞒房屋的重大缺陷(如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或者虚假宣传等,诱使购房者签订房屋销售合同,该合同同样可能被认定无效,购房者有权申请退房退款 。
协商一致:买卖双方经过友好沟通,就解除购房合同达成一致意见,那么这种情况下也可以退房,开发商应退还购房者已支付的购房款 。例如,购房者因工作突然调动到外地,短时间内无法继续履行购房计划,与开发商坦诚说明情况后,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
开发商违约:如果签订合同后,开发商不履行合同义务,比如逾期交付房屋达到一定期限(如三个月以上的合理催告期后仍未交付),或者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无法修复或即使修复也达不到当初约定的质量标准,又或者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等,这些都构成了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此时,购房者有权退房,并且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还可主张相应的损失赔偿 。
如果购房者满足上述法定或约定的退房情形,想要顺利退房,还需遵循一定的流程: 首先,收集相关证据。例如,若因开发商逾期交房而退房,要保留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与开发商沟通交房事宜的记录(如聊天记录、信件等),用以证明开发商的违约事实。 其次,书面通知开发商。以正式的书面形式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明确表达退房的意愿和依据,并要求开发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 然后,办理退款手续。在开发商同意退房后,双方需共同办理退款手续,包括解除购房合同备案、退还首付款、处理贷款(如果有办理房贷)等相关事宜。如果涉及到贷款,还需要与银行沟通,解除贷款合同,办理相关的注销手续。
付了首付后贷款办不下来,一般是可以考虑退房的。但具体能否退房以及退房的条件和流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来确定。
从法律角度来看,若因不可归责于购房者的原因导致贷款无法办理,如银行政策调整、银行审批严格导致贷款未通过等,购房者通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在此情况下,购房者应及时与开发商或卖家沟通,协商退房事宜,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办理退房手续。
然而,如果贷款审批未通过是由于购房者自身原因造成的,如信用记录不良、收入证明不足等,那么开发商或卖家可能有权不予退房,且购房者需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在此情况下,购房者应先了解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具体约定,再与开发商或卖家进行协商,看是否能达成退房协议。
付了首付退房违约金的计算主要依据购房合同的约定,若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则依法律和实际损失确定。
若购房合同中有明确约定:
通常情况下,购房合同会对退房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有明确约定。这些约定可能包括按照购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比如总房价的1%至20%不等,或是约定具体的金额。在此情况下,违约金的计算应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若购房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
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对退房违约金进行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够明确,那么违约金的计算就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损失来确定。在此情况下,法院或仲裁机构会综合考虑双方的责任、违约方的过错程度、实际损失以及合同履行情况等因素,以确保公平合理地确定责任和赔偿金额。若因购房者自身原因退房,购房者可能需要赔偿开发商因退房而产生的实际损失,如房屋再销售成本增加等;若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导致购房者退房,购房者则可能无需支付违约金,并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相应损失。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违约金,或者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实际损失,那么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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